TBN CC #: 5020808
公佈日期 : 2025/04/22
採購單位 : 臺北表演藝術中心
採購案號 : TPACMD1140035
採購名稱 : 2025臺北藝穗節行銷統籌勞務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9027360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938,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TPACMD1140035
採購名稱:2025臺北藝穗節行銷統籌勞務採購案
採購類別:工程-活動行銷廣告類
採購單位:臺北表演藝術中心
機關地址:111臺北市士林區劍潭路1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侯曉君
連絡人電話:(02)77563800#1331
傳真號碼:(02)77563898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3/13
截止收件日期:2025/03/18
開標日期:2025/03/1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940,000 元
Email:mavis.hou@tpac-taipei.org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J601010藝文服務業、J602010演藝活動業 、JI01010互動式情境體驗業,以上項目擇一符合
附加說明 : 本案更正內容如下:
一、需求說明書:標題採購案名修正為「2025臺北藝穗節行銷統籌勞務」
二、採購案。勞務採購契約書:第十條第二項第三款第三目,每一事故之廠商自負額上限:0元。
三、截標時間延長至114年3月18日下午5時00分,開標時間114年3月19日上午10時00分。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J601010藝文服務業、J602010演藝活動業 、JI01010互動式情境體驗業,以上項目擇一符合。
二、廠商納稅證明:廠商就下列證明文件擇一檢附。
(1)營業稅繳稅證明(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2)所得稅證明:最近1年所得稅納稅證明或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年證明文件者,得以前1年之納稅證明文件代之。
以上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經由政府電子採購網產製之納稅證明查詢紀錄,可附於投標文件作為廠商納稅證明。
三、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金融機構或政府電子採購網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
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d.資料查詢日期。
e.廠商統一編號或名稱。廠商若為分公司,應以總公司申請票據信用資料查詢,但為外國廠商在我國境內設立之外國分支機構者,不在此限。但不具法人人格之廠商,應以其負責人個人戶方式申請票據信用資料查詢。
(4)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但經由政府電子採購網產製票據信用證明而無查覆單位圖章者,仍為合格標。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
114年3月6 日,逾期機關不予回復,並以書面通知廠商。
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時間為 114年3月11日前。
五、本案開標日係為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者,始可進入後續評選作業(評選日期地點由開標日由主持人當場宣布),其評選結果經本中心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後,由本中心另行通知符合需要廠商辦理議價。
2.議價當日,請攜帶公司大、小章或授權代理人之私章到場。
3.開標、議價當日如遇天災等不可抗力而致開標、議價當日本中心停止上班時,順延至本中心正常上班之第一天同時間辦理,不再另行通知,其他詳如招標文件。
其他說明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表演藝術中心
有關履約內容及評選須知、需求說明書、現場簡報及評選等事宜
聯絡人:侯曉君 電話:02-7756-3800轉1331
採購文件內容及其相關事項。
聯絡人:林孟辰 電話:02-7756-3800轉1825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本案更正內容如下:
一、需求說明書:標題採購案名修正為「2025臺北藝穗節行銷統籌勞務」
二、採購案。勞務採購契約書:第十條第二項第三款第三目,每一事故之廠商自負額上限:0元。
三、截標時間延長至114年3月18日下午5時00分,開標時間114年3月19日上午10時00分。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J601010藝文服務業、J602010演藝活動業 、JI01010互動式情境體驗業,以上項目擇一符合。
二、廠商納稅證明:廠商就下列證明文件擇一檢附。
(1)營業稅繳稅證明(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2)所得稅證明:最近1年所得稅納稅證明或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年證明文件者,得以前1年之納稅證明文件代之。
以上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經由政府電子採購網產製之納稅證明查詢紀錄,可附於投標文件作為廠商納稅證明。
三、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金融機構或政府電子採購網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
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d.資料查詢日期。
e.廠商統一編號或名稱。廠商若為分公司,應以總公司申請票據信用資料查詢,但為外國廠商在我國境內設立之外國分支機構者,不在此限。但不具法人人格之廠商,應以其負責人個人戶方式申請票據信用資料查詢。
(4)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但經由政府電子採購網產製票據信用證明而無查覆單位圖章者,仍為合格標。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
114年3月6 日,逾期機關不予回復,並以書面通知廠商。
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時間為 114年3月11日前。
五、本案開標日係為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者,始可進入後續評選作業(評選日期地點由開標日由主持人當場宣布),其評選結果經本中心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後,由本中心另行通知符合需要廠商辦理議價。
2.議價當日,請攜帶公司大、小章或授權代理人之私章到場。
3.開標、議價當日如遇天災等不可抗力而致開標、議價當日本中心停止上班時,順延至本中心正常上班之第一天同時間辦理,不再另行通知,其他詳如招標文件。
其他說明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表演藝術中心
有關履約內容及評選須知、需求說明書、現場簡報及評選等事宜
聯絡人:侯曉君 電話:02-7756-3800轉1331
採購文件內容及其相關事項。
聯絡人:林孟辰 電話:02-7756-3800轉1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