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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019325
公佈日期 : 2025/04/18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採購案號 : 4851400009
採購名稱 : 114年度消防設備積點維護工作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9463129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932,25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4851400009
採購名稱:114年度消防設備積點維護工作
採購類別:採購-消防保險安全保全
採購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地址:730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蕭育蓁
連絡人電話:(06)6563711#23311
傳真號碼:(06)656583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3/05
截止收件日期:2025/03/12
開標日期:2025/03/1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600,050 元
Email:u987115@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 (1)營業項目須登記有E603040之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或IF01010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其他:詳工作說明書三:廠商資格: 承攬商須符合以下資格者: (1) 政府核准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 營業項目代碼為E603040之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或IF01010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 (3) 消防設備士一名 (4) 丙級工配或丙級室配或甲種電匠一名 (3)~(4 )項合格有效證照與其任職於投標廠商之勞保證明供審閱,否則將視為不合格標。
附加說明 :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之採購金額(未稅)9,200,100元;預算金額(未稅)4,600,050元。 3、填寫廠商投標標單時,請注意其分項單價及總價暨總標價均不含稅,投標廠商標價(未稅)超過預算金額(未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投標須知第67條) 4、(1)押標金票據受款人請填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2)押標金有效期:以投標文件有效期加30日計算。(投標須知三十五) 5、工作地點:機關轄區各變電所、倉庫、宿舍、營運處及調度大樓等。 6、本工作契約期限:(詳工作說明書七、工作期限) (1)自機關通知開工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或交辦總工作款結算累計金額已達契約金額百分之九十以上時,機關得停止交辦。 (2)契約到期前4個月,機關得依採購法第22條第一項第七款辦理原有採購之後續擴充,經雙方合意得依原契約條件及價格續約,每期1年,以1期為限。 7、本工作工作說明書12.1明訂:本案工作屬勞務採購,不適用本公司「物價指數調整要點」。 8、現場規範說明請洽變電組賴先生,電話:06-6563711轉23412;疑義及異議受理部門:總務組蕭小姐,電話:(06)6563711分機23311。 9、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10、本處對前項疑義之處理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 11、(1)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定之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若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2)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定之開標日,或通知之決標日,若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而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或決標時間代之。 (3)同時定有截止投標時間及開標時間者,若截止投標時間遇停止辦公而延期時,其開標時間按二者之相隔時間順延之。 12、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53條、54條或第57條規定通知廠商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或開標時未派代表到場者,視同放棄。但投標廠商放棄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其不影響該廠商成為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者,仍得以該廠商為決標對象。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投標廠商或在場未攜帶公司及負責人印章或副印或未持有出席代表授權書之代理人,視同放棄優減及比減價之權利。 13、本案檢舉機關之聯絡資訊: (1)本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 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2)本處政風電話及電子郵箱:06-6562730;d48563@taipower.com.tw (3)調查機關: A.發包單位所在地:臺南市調查處電話:06-2988888;臺南市郵政60000信箱B.工作地點所在地: 臺南市調查處、06-2988888、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 嘉義縣調查站、05-3628888、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 嘉義市調查站、05-2778888、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 雲林縣調查站:05-5328888 、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 (4)法務部廉政署:gechief-p@mail.moj.gov.tw;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14、其他未盡事宜請詳閱本案投標須知、特訂條款及其附件附表等相關文件。 *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之採購金額(未稅)9,200,100元;預算金額(未稅)4,600,050元。 3、填寫廠商投標標單時,請注意其分項單價及總價暨總標價均不含稅,投標廠商標價(未稅)超過預算金額(未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投標須知第67條) 4、(1)押標金票據受款人請填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2)押標金有效期:以投標文件有效期加30日計算。(投標須知三十五) 5、工作地點:機關轄區各變電所、倉庫、宿舍、營運處及調度大樓等。 6、本工作契約期限:(詳工作說明書七、工作期限) (1)自機關通知開工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或交辦總工作款結算累計金額已達契約金額百分之九十以上時,機關得停止交辦。 (2)契約到期前4個月,機關得依採購法第22條第一項第七款辦理原有採購之後續擴充,經雙方合意得依原契約條件及價格續約,每期1年,以1期為限。 7、本工作工作說明書12.1明訂:本案工作屬勞務採購,不適用本公司「物價指數調整要點」。 8、現場規範說明請洽變電組賴先生,電話:06-6563711轉23412;疑義及異議受理部門:總務組蕭小姐,電話:(06)6563711分機23311。 9、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10、本處對前項疑義之處理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 11、(1)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定之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若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2)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定之開標日,或通知之決標日,若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而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或決標時間代之。 (3)同時定有截止投標時間及開標時間者,若截止投標時間遇停止辦公而延期時,其開標時間按二者之相隔時間順延之。 12、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53條、54條或第57條規定通知廠商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或開標時未派代表到場者,視同放棄。但投標廠商放棄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其不影響該廠商成為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者,仍得以該廠商為決標對象。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投標廠商或在場未攜帶公司及負責人印章或副印或未持有出席代表授權書之代理人,視同放棄優減及比減價之權利。 13、本案檢舉機關之聯絡資訊: (1)本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 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2)本處政風電話及電子郵箱:06-6562730;d48563@taipower.com.tw (3)調查機關: A.發包單位所在地:臺南市調查處電話:06-2988888;臺南市郵政60000信箱B.工作地點所在地: 臺南市調查處、06-2988888、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 嘉義縣調查站、05-3628888、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 嘉義市調查站、05-2778888、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 雲林縣調查站:05-5328888 、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 (4)法務部廉政署:gechief-p@mail.moj.gov.tw;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14、其他未盡事宜請詳閱本案投標須知、特訂條款及其附件附表等相關文件。 *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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