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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019293
公佈日期 : 2025/04/18
採購單位 :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114-2-97
採購名稱 : 機車後掛型送信袋(輔助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922730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4,2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2-97
採購名稱:機車後掛型送信袋(輔助袋)
採購類別:採購-原物料類
採購單位: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55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周樹瑄
連絡人電話:(02)23921310#2309
傳真號碼:(02)2396929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3/24
截止收件日期:2025/04/16
開標日期:2025/04/1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5,175,000 元
Email:chou635443@mail.post.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另詳附加說明。 (2)投標廠商聲明書。(請依本公司提供之格式填製,第一項至第七項答「是」或未答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聲明書內容有誤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第八項、第十一項及第十二項請依招標個案聲明事項及附註說明註記】。)
附加說明 :
【114年3月24日更正事項】 原"廠商資格摘要"欄位3.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外國廠商部分移置"附加說明"欄位。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本國廠商:應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含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等。【註:為因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營利事業登記證」之規定,投標廠商得透過經濟部(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商工登記資料)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相關證明資料,並得列印該等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得作為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外國廠商: *外國所在地之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本採購必須在我國設立營業據點完成履約事項,於投標時須檢附經我國政府認許之分公司、分支機構或辦事處等登記證明文件。 【履約期限(詳採購規範第6點第1款第1-3目)】 1.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2工作天內,檢附A5紙張大小色樣布料 2塊送本公司勞安處物料管理科移郵務處審核,所核定之色樣作為辦理驗收之依據。送審結果不合本公司要求時,得再送審1次,送審結果仍不合本公司要求時,比照契約書第12條第7至9款辦理。 2.得標廠商應於本公司色樣審核合格書面通知到達次日起60工作天內備妥本規範所需全部布料及牛皮,並以書面通知本公司派員抽剪布料(2塊/長*寬尺寸為: 1.5 m* 1.5 m)及牛皮(2塊/長*寬尺寸為: 29.7 cm* 21.0 cm)送測,送測結果不合本規範要求時,得再抽剪送測1次,送測結果仍不合本規範要求時,比照契約書第12條第7至9款辦理。檢測費用由得標廠商負責。驗收時若本公司認交貨成品所用布料或牛皮之材質與本公司抽剪送測之布料或牛皮材質有差異時,得再由交貨成品抽剪布料或牛皮送測,檢測費用亦由得標廠商負責並免費補足交貨成品。 3.得標廠商應於本公司書面通知布料及牛皮送測合格到達次日起 100 工作天內製妥履約標的並送交本公司青潭倉庫辦理驗收。 (1)交貨前請先知會本公司勞安處物料管理科以備庫位。 (2)聯絡人:黃國雄先生、聯絡電話:02-22176174。 【注意事項】 1.在截止投標期限前請廠商隨時上網留意本案招標公告之變更、補充及釋疑公告。 2.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公司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公告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對廠商疑義之處理結果,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廠商就變更內容請求釋疑之期限,自更正公告刊登日起算至更正公告後剩餘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日。 3.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本公司通知再行提出。(不同投標廠商參與投標,不得自同一電腦、資訊器材或同一網路位址(IP)電子領標或投標,如有自同一電腦、資訊器材或同一網址電子領標或投標情形,本公司得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各款之規定及行為事實,判斷認定是否有各該款情形後處理。) 4.其他未盡事宜詳本案招標文件。 ※規格洽詢單位:郵務處作業管理科 電話:(02)23921310-2328 聯絡人:吳倉榮 ※交貨洽詢單位:勞安處物料管理科 電話:(02)22176174 聯絡人:黃國雄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14年3月24日更正事項】 原"廠商資格摘要"欄位3.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外國廠商部分移置"附加說明"欄位。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本國廠商:應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含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等。【註:為因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營利事業登記證」之規定,投標廠商得透過經濟部(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商工登記資料)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相關證明資料,並得列印該等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得作為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外國廠商: *外國所在地之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本採購必須在我國設立營業據點完成履約事項,於投標時須檢附經我國政府認許之分公司、分支機構或辦事處等登記證明文件。 【履約期限(詳採購規範第6點第1款第1-3目)】 1.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2工作天內,檢附A5紙張大小色樣布料 2塊送本公司勞安處物料管理科移郵務處審核,所核定之色樣作為辦理驗收之依據。送審結果不合本公司要求時,得再送審1次,送審結果仍不合本公司要求時,比照契約書第12條第7至9款辦理。 2.得標廠商應於本公司色樣審核合格書面通知到達次日起60工作天內備妥本規範所需全部布料及牛皮,並以書面通知本公司派員抽剪布料(2塊/長*寬尺寸為: 1.5 m* 1.5 m)及牛皮(2塊/長*寬尺寸為: 29.7 cm* 21.0 cm)送測,送測結果不合本規範要求時,得再抽剪送測1次,送測結果仍不合本規範要求時,比照契約書第12條第7至9款辦理。檢測費用由得標廠商負責。驗收時若本公司認交貨成品所用布料或牛皮之材質與本公司抽剪送測之布料或牛皮材質有差異時,得再由交貨成品抽剪布料或牛皮送測,檢測費用亦由得標廠商負責並免費補足交貨成品。 3.得標廠商應於本公司書面通知布料及牛皮送測合格到達次日起 100 工作天內製妥履約標的並送交本公司青潭倉庫辦理驗收。 (1)交貨前請先知會本公司勞安處物料管理科以備庫位。 (2)聯絡人:黃國雄先生、聯絡電話:02-22176174。 【注意事項】 1.在截止投標期限前請廠商隨時上網留意本案招標公告之變更、補充及釋疑公告。 2.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公司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公告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對廠商疑義之處理結果,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廠商就變更內容請求釋疑之期限,自更正公告刊登日起算至更正公告後剩餘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日。 3.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本公司通知再行提出。(不同投標廠商參與投標,不得自同一電腦、資訊器材或同一網路位址(IP)電子領標或投標,如有自同一電腦、資訊器材或同一網址電子領標或投標情形,本公司得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各款之規定及行為事實,判斷認定是否有各該款情形後處理。) 4.其他未盡事宜詳本案招標文件。 ※規格洽詢單位:郵務處作業管理科 電話:(02)23921310-2328 聯絡人:吳倉榮 ※交貨洽詢單位:勞安處物料管理科 電話:(02)22176174 聯絡人:黃國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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