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018988
公佈日期 : 2025/04/18
採購單位 :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採購案號 : 1142A010
採購名稱 : 114年度停車管理員及交通助理員執勤用保溫瓶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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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3857685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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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78,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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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2A010
採購名稱:114年度停車管理員及交通助理員執勤用保溫瓶
採購類別:採購-原物料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機關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6樓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馮國瑋
連絡人電話:(02)27590666#6412
傳真號碼:(02)27599687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4/09
截止收件日期:2025/04/15
開標日期:2025/04/1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78,300 元
Email:ub5672@gov.taipei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採電子領標者,應檢附領標憑據以利查核。
(2)餘詳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等。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開標方式:本案採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二)履約期限:
1、廠商須於得標後次日起10日內提供預交貨產品之樣品供本處審核。
2、廠商須於本處通知日次日起30日曆天內交清全部標的物。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4年4月1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4年4月1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四)本採購案併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網http://web.pcc.gov.tw/);免收機關文件費,中華電信系統使用費新臺幣20元,餘詳招標文件等。
(五)本案於第1次公告結果,投標廠商若未足3家以上逕依實際家數改採限制性招標辦理議、比價。
(六)廠商採電子領標者,投標時均應檢附領標電子憑證。
(七)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開標方式:本案採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二)履約期限:
1、廠商須於得標後次日起10日內提供預交貨產品之樣品供本處審核。
2、廠商須於本處通知日次日起30日曆天內交清全部標的物。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4年4月1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4年4月1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四)本採購案併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網http://web.pcc.gov.tw/);免收機關文件費,中華電信系統使用費新臺幣20元,餘詳招標文件等。
(五)本案於第1次公告結果,投標廠商若未足3家以上逕依實際家數改採限制性招標辦理議、比價。
(六)廠商採電子領標者,投標時均應檢附領標電子憑證。
(七)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