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018588
公佈日期 : 2025/04/17
採購單位 :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採購案號 : TT114S04
採購名稱 : 關山圳幹19給1分線1排水維護工程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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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8911383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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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2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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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TT114S04
採購名稱:關山圳幹19給1分線1排水維護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水資源類
採購單位: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機關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新生路190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陳柏宇
連絡人電話:(089)326100#71
傳真號碼:(089)32808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4/10
截止收件日期:2025/04/16
開標日期:2025/04/1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225,000 元
Email:cboyu2201@gmail.com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土木包工業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標案內容】:
1.矩形溝126公尺。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電子領標請依規定繳費下載。
【其它】:
1.押標金繳納注意事項:
(1)押標金及保證金之種類依政府採購法第三十條第二項規定辦理。
(2)票據抬頭請填寫「臺東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401專戶」。
(3)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臺灣土地銀行臺東分行,戶名:「臺東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401專戶」,帳號,037-056-00001-2,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證件封內(以此方式繳納者押標金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而於開標後五天內退還);本處不受理當場繳納。
2.廠商之投標文件 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處一樓工程招標專用信箱。
3.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請參閱本處投標須知及附件,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4.投標廠商應附之證件及標單等,投標廠商應另備封套,將購領之標封牢貼於自備之封套或紙箱上,並依投標須知有關規定裝封。
5.廠商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6.採標價在底價內之最低標價決標為原則;如在底價以內最低標價有二家以上相同且均為決標對象,需辦理減價、比減價時,投標廠商未依通知期限派代表到場者,視同放棄,及在底價以內最低標價相同者均未派代表到場時,由機關以抽籤方式處理。
7.得標廠商應繳納履約保證金為【契約金額之百分之十】。
8.農業部農田水利署臺東管理處輔導室電話專線:(089)326100轉28。各廠商對於招標機關之異議,請同時提出具體事證、廠商名稱、地址、電話等,並依採購法第六章相關規定辦理。
9.本標案總標價偏低時,除標價明顯書寫錯誤外,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八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辦理。
10、本標案決標日起15日內開工。
11、本工程若有編列「剩餘土方價值折讓費」款項,由本處開立收入繳款書,廠商應繳至本處專用帳戶,詳如估價單或標單明細。
12、本案如因故「流標」者,廠商可沿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及投標文件投標。
13、如經本處依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一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一百零二條第三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案採購。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標案內容】:
1.矩形溝126公尺。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電子領標請依規定繳費下載。
【其它】:
1.押標金繳納注意事項:
(1)押標金及保證金之種類依政府採購法第三十條第二項規定辦理。
(2)票據抬頭請填寫「臺東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401專戶」。
(3)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臺灣土地銀行臺東分行,戶名:「臺東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401專戶」,帳號,037-056-00001-2,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證件封內(以此方式繳納者押標金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而於開標後五天內退還);本處不受理當場繳納。
2.廠商之投標文件 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處一樓工程招標專用信箱。
3.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請參閱本處投標須知及附件,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4.投標廠商應附之證件及標單等,投標廠商應另備封套,將購領之標封牢貼於自備之封套或紙箱上,並依投標須知有關規定裝封。
5.廠商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6.採標價在底價內之最低標價決標為原則;如在底價以內最低標價有二家以上相同且均為決標對象,需辦理減價、比減價時,投標廠商未依通知期限派代表到場者,視同放棄,及在底價以內最低標價相同者均未派代表到場時,由機關以抽籤方式處理。
7.得標廠商應繳納履約保證金為【契約金額之百分之十】。
8.農業部農田水利署臺東管理處輔導室電話專線:(089)326100轉28。各廠商對於招標機關之異議,請同時提出具體事證、廠商名稱、地址、電話等,並依採購法第六章相關規定辦理。
9.本標案總標價偏低時,除標價明顯書寫錯誤外,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八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辦理。
10、本標案決標日起15日內開工。
11、本工程若有編列「剩餘土方價值折讓費」款項,由本處開立收入繳款書,廠商應繳至本處專用帳戶,詳如估價單或標單明細。
12、本案如因故「流標」者,廠商可沿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及投標文件投標。
13、如經本處依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一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一百零二條第三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案採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