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018013
公佈日期 : 2025/04/17
採購單位 : 國防部軍醫局
採購案號 : NS14019P019
採購名稱 : 血袋冷藏箱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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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2785716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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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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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088,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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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NS14019P019
採購名稱:血袋冷藏箱
採購類別:採購-醫療用品類
採購單位:國防部軍醫局
機關地址:325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168-1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蔡忠諺
連絡人電話:(03)4708794#325091
傳真號碼:(03)499356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3/06
截止收件日期:2025/03/10
開標日期:2025/03/1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151,360 元
Email:afmso@aftygh.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公開徵求取得三家以上廠商提供書面報價或企劃書,另取用最有利標精神,以評審方式擇2家符合需要廠商依序議價,如符合需要廠商不足2家時,以議價方式辦理;本案第一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依同辦法第3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
(2)本案採不分段開標。
(3)本案採總價報價,總價決標方式辦理。
(4)投標及開標方式:
1.本案採不分段開標,廠商投標時須檢附相關佐證文件供審。
2.廠商應於投標時依附件2-評審須知撰擬「服務企劃書」一式9份。
(5)本案為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商。
(6)本案為114年度預算尚未核定,依國軍採購作業規定第41點規定,經機關首長同意先行開標,並保留決標,俟預算奉核後再行決標、簽約;如預算未奉核定,則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7款規定不予決標。
(7)押標金:一定金額:新臺幣3萬4,540元整。
(8)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得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至少應有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疑義期限至民國114年3月7日止。
(9)本採購案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之期限至民國114年3月16日止,對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充提出異議及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之期限,悉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辦理。
(10)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0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說明二、[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參標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下載登記資料,附於投標文件中投遞。
(11)如投標廠商對規格有疑慮時,請撥03-4708794#325037魏中尉;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慮時,請撥03-4708794#325091蔡士官長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公開徵求取得三家以上廠商提供書面報價或企劃書,另取用最有利標精神,以評審方式擇2家符合需要廠商依序議價,如符合需要廠商不足2家時,以議價方式辦理;本案第一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依同辦法第3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
(2)本案採不分段開標。
(3)本案採總價報價,總價決標方式辦理。
(4)投標及開標方式:
1.本案採不分段開標,廠商投標時須檢附相關佐證文件供審。
2.廠商應於投標時依附件2-評審須知撰擬「服務企劃書」一式9份。
(5)本案為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商。
(6)本案為114年度預算尚未核定,依國軍採購作業規定第41點規定,經機關首長同意先行開標,並保留決標,俟預算奉核後再行決標、簽約;如預算未奉核定,則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7款規定不予決標。
(7)押標金:一定金額:新臺幣3萬4,540元整。
(8)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得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至少應有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疑義期限至民國114年3月7日止。
(9)本採購案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之期限至民國114年3月16日止,對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充提出異議及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之期限,悉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辦理。
(10)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0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說明二、[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參標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下載登記資料,附於投標文件中投遞。
(11)如投標廠商對規格有疑慮時,請撥03-4708794#325037魏中尉;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慮時,請撥03-4708794#325091蔡士官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