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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017414
公佈日期 : 2025/04/16
採購單位 : 花蓮縣消防局
採購案號 : FI1140306OB
採購名稱 : 114年花蓮縣消防局成立工作安全作業輔助團隊委託專業服務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990320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FI1140306OB
採購名稱:114年花蓮縣消防局成立工作安全作業輔助團隊委託專業服務案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花蓮縣消防局
機關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央路3段842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鍾劉丁(規格).柯岱姍(採購)
連絡人電話:(03)8462119#3212.3208
傳真號碼:(03)857461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3/12
截止收件日期:2025/03/24
開標日期:2025/03/2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000,000 元
Email:hnfa01212@gmail.com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2.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機構或團體。
附加說明 :
一、招標文件領取及付款方式: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 二、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列印﹞俾利本局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如未繳交者,本局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若廠商未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本局於開標當日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 三、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四、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辦理上開條文規定情形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應予廢標。 五、本案評選時間非於開標當日辦理,將依委員時間調整,並另行通知。 六、本案於114年3月10日更正投標廠商資格,並延長等標期3日。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招標文件領取及付款方式: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 二、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列印﹞俾利本局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如未繳交者,本局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若廠商未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本局於開標當日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 三、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四、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辦理上開條文規定情形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應予廢標。 五、本案評選時間非於開標當日辦理,將依委員時間調整,並另行通知。 六、本案於114年3月10日更正投標廠商資格,並延長等標期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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