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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012468
公佈日期 : 2026/02/06
採購單位 :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分署
採購案號 : MOEAWRA1140007
採購名稱 : 114-115年度新烏污水系統淨化槽及周邊附屬設施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開口合約)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637348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6,487,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MOEAWRA1140007
採購名稱:114-115年度新烏污水系統淨化槽及周邊附屬設施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開口合約)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分署
機關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45巷5號4樓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黃彥融
連絡人電話:(02)29173282#341
傳真號碼:(02)2911728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2/19
截止收件日期:2025/03/05
開標日期:2025/03/0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6,500,000 元
Email:huang82746@wratb.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技師執業執照原限制科別為環境工程,經檢討技師執業執照開放科別為土木、水利或環境工程 1、技師事務所 (1) 技師執業執照。 (2) 技師公會當年會員證。 (3) 技師個人執業綜合所得稅申報證明或繳納證明(或收據) 2、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公司設立或變更登記許可或證書:如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 證。 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 之。 【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停止使用,不可作為證明文件】 (2)技師執業執照。 (3)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全國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4)廠商納稅之證明: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滿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
附加說明 :
一、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認為違反法令者,請自公告或邀標之次日 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內,以書面向本分署請求釋疑或提出異議,逾限期者不予受理。 二、電子領標須檢附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明細編號不得重複)(經通知廠商提出說明,其說明內容經機關認為不合理者以無效標論)。 三、採購內容概要:辦理114-115年度新烏污水系統淨化槽及周邊附屬設施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開口合約)。 四、招標機關於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五、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証件請參閱採購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餘請詳招標文件。 六、本工程設計監造作業,得標廠商至少需包含 1 名丙種以上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2 名符合經濟部水利署工程監造注意事項第 12 條第二項現場人員資格規定之監造人員、 1名專業執業技師為計畫主持人,具有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水利或環境工程)及相關經驗(大專畢業,5年以上公私立機構、公司出具之工作服務證明)或勞保卡影本。 七、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八、本案內容經重新檢討修正如下: (一)委託服務計畫書檢附未納戶點位供參。 (二)委託服務計畫書委託項目(6)(7)予以刪除。 (三)廠商資格開放符合下水道法技師簽證資格(土木、水利或環境工程)之廠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認為違反法令者,請自公告或邀標之次日 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內,以書面向本分署請求釋疑或提出異議,逾限期者不予受理。 二、電子領標須檢附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明細編號不得重複)(經通知廠商提出說明,其說明內容經機關認為不合理者以無效標論)。 三、採購內容概要:辦理114-115年度新烏污水系統淨化槽及周邊附屬設施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開口合約)。 四、招標機關於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五、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証件請參閱採購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餘請詳招標文件。 六、本工程設計監造作業,得標廠商至少需包含 1 名丙種以上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2 名符合經濟部水利署工程監造注意事項第 12 條第二項現場人員資格規定之監造人員、 1名專業執業技師為計畫主持人,具有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水利或環境工程)及相關經驗(大專畢業,5年以上公私立機構、公司出具之工作服務證明)或勞保卡影本。 七、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八、本案內容經重新檢討修正如下: (一)委託服務計畫書檢附未納戶點位供參。 (二)委託服務計畫書委託項目(6)(7)予以刪除。 (三)廠商資格開放符合下水道法技師簽證資格(土木、水利或環境工程)之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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