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010598
公佈日期 : 2025/04/02
採購單位 : 考試院
採購案號 : 1142001
採購名稱 : 考試院傳賢樓冰水主機1號機設備汰換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265677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706,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2001
採購名稱:考試院傳賢樓冰水主機1號機設備汰換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考試院
機關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徐民哲
連絡人電話:(02)82366188
傳真號碼:(02)8236620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3/04
截止收件日期:2025/03/17
開標日期:2025/03/1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730,854 元
Email:c439@exam.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技師事務所,且其執業執照所列技師科別包括冷凍空調工程科者(應檢附中華民國核發之執業執照),或;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其公司登記證所列營業範圍包括冷凍空調工程技術服務者(應檢附中華民國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四)廠商履約能力證明:廠商曾完成之冰水主機或冷凍空調相關汰換規劃設計監造案件證明文件【如驗收紀錄、驗收結算證明書、契約書(若檢附契約書影本者須包含立約雙方簽約用印頁面暨封面及履約期限條文)或其他足以證明履約完成之相關文件】。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依政府採購法(下稱採購法)第49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及第3條,以及最有利標作業手冊取最有利標精神擇符合需要者作業程序規定,公開徵求廠商提供企劃書,如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廠商家數不受限制,就提供企劃書之廠商,續行資格審查及評審後,依序辦理議價。 二、符合需要廠商為1家者,以議價方式辦理;符合需要廠商在2家以上者,依優勝序位,自最優勝者起,依序以議價方式辦理。如有2家(含)以上符合需要廠商序位合計值相同者,其議價順序為以標價低者優先議價;該等廠商報價仍相同者,擇配分最高之評審項目之得分合計值較高者優勝;仍相同者,由評審小組召集人抽籤決定之。 三、如無廠商成為符合需要廠商者,除本招標文件規定得以協商外,本採購案廢標。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依政府採購法(下稱採購法)第49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及第3條,以及最有利標作業手冊取最有利標精神擇符合需要者作業程序規定,公開徵求廠商提供企劃書,如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廠商家數不受限制,就提供企劃書之廠商,續行資格審查及評審後,依序辦理議價。 二、符合需要廠商為1家者,以議價方式辦理;符合需要廠商在2家以上者,依優勝序位,自最優勝者起,依序以議價方式辦理。如有2家(含)以上符合需要廠商序位合計值相同者,其議價順序為以標價低者優先議價;該等廠商報價仍相同者,擇配分最高之評審項目之得分合計值較高者優勝;仍相同者,由評審小組召集人抽籤決定之。 三、如無廠商成為符合需要廠商者,除本招標文件規定得以協商外,本採購案廢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