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009868
公佈日期 : 2025/04/02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採購案號 : 38229-114-009
採購名稱 : 新北市林口至澳底地區自行車路線斷鏈標誌標線指引規劃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345911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38229-114-009
採購名稱:新北市林口至澳底地區自行車路線斷鏈標誌標線指引規劃案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機關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0樓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廖婉勛
連絡人電話:(02)29603456#6969
傳真號碼:(02)2969846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1/21
截止收件日期:2025/02/12
開標日期:2025/02/1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500,000 元
Email:at2163@ntpc.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
一、補充履約期限: 1.工作計畫書:廠商應於決標後經機關通知日以機關通知函文之發文日為準起 15 個日?天內提出工作計畫書 20 份(含光碟片),供機關舉行工作計畫書審查會議。 2. 期中報告廠商應於機關函送工作計畫書審查通過之會議紀錄或修正同意備查函文之發文日起40個日曆天內,提出該規劃案之期中報告書20份(含光碟片),供機關舉行期中簡報審查會議,相關簡報由廠商準備,工作項詳如邀標書伍及陸。 3. 期末報告廠商應於機關函送期中報告書審查通過之會議紀錄或修正同意備查函文之發文日起45個日曆天內,提出該規劃案之期末報告書20份(含光碟片),供機關舉行期末簡報審查會議,相關簡報由廠商準備,工作項詳如邀標書伍及陸。 4. 期末報告定稿 (1)廠商應於機關函送期末報告審查之會議紀錄或修正函文之發文日起15個日?天內,提出期末報告修訂本及光碟送機關審核(提送份數由機關指定),若仍須修訂,則廠商須於機關函送修正通知之發文日起 7 日?天內,再送修訂本及光碟予機關(提送份數由機關指定),直至機關函送同意廠商檢送定稿本之發文日期起 15日內,提送定稿本30份及完整報告內容光碟片30份予機關。 (2)定稿本報告內容、撰寫方式及印製格式應符合「新北市政府委託研究作業要點」之規定。光碟片內容應包含報告主文、附錄、歷次會議簡報、原始資料及圖表原稿,資料檔需以 Office2019 for windows 10 以上之電腦文書軟體及PDF檔輸出,分別檔案目錄存放。 二、補充印花稅繳納: 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補充履約期限: 1.工作計畫書:廠商應於決標後經機關通知日以機關通知函文之發文日為準起 15 個日?天內提出工作計畫書 20 份(含光碟片),供機關舉行工作計畫書審查會議。 2. 期中報告廠商應於機關函送工作計畫書審查通過之會議紀錄或修正同意備查函文之發文日起40個日曆天內,提出該規劃案之期中報告書20份(含光碟片),供機關舉行期中簡報審查會議,相關簡報由廠商準備,工作項詳如邀標書伍及陸。 3. 期末報告廠商應於機關函送期中報告書審查通過之會議紀錄或修正同意備查函文之發文日起45個日曆天內,提出該規劃案之期末報告書20份(含光碟片),供機關舉行期末簡報審查會議,相關簡報由廠商準備,工作項詳如邀標書伍及陸。 4. 期末報告定稿 (1)廠商應於機關函送期末報告審查之會議紀錄或修正函文之發文日起15個日?天內,提出期末報告修訂本及光碟送機關審核(提送份數由機關指定),若仍須修訂,則廠商須於機關函送修正通知之發文日起 7 日?天內,再送修訂本及光碟予機關(提送份數由機關指定),直至機關函送同意廠商檢送定稿本之發文日期起 15日內,提送定稿本30份及完整報告內容光碟片30份予機關。 (2)定稿本報告內容、撰寫方式及印製格式應符合「新北市政府委託研究作業要點」之規定。光碟片內容應包含報告主文、附錄、歷次會議簡報、原始資料及圖表原稿,資料檔需以 Office2019 for windows 10 以上之電腦文書軟體及PDF檔輸出,分別檔案目錄存放。 二、補充印花稅繳納: 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