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009651
公佈日期 : 2025/04/02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
採購案號 : 202442
採購名稱 : 新北市八里動物之家申請既有建物合法化之委託技術服務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230004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202442
採購名稱:新北市八里動物之家申請既有建物合法化之委託技術服務採購案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
機關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1段157巷2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林小姐
連絡人電話:(02)29596353#1227
傳真號碼:(02)2964926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1/16
截止收件日期:2025/01/17
開標日期:2025/01/2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219,510 元
Email:aj7948@ntpc.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技師事務所,且其執業執照所列技師科別包括水土保持科或土木工程科者(應檢附中華民國核發之執業執照及建築師合作同意書),或;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其顧問公司登記證所列營業範圍包括水土保持或土木工程技術服務者(應檢附中華民國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及建築師合作同意書),或; 3.建築師事務所(應檢附中華民國核發之開業證書及水土保持技師或土木工程技師合作同意書)。
附加說明 :
預算金額新臺幣321萬9,510元正尚未完成立法程序,本機關係為提昇採購效率,爰先行招標,惟本機關得先保留決標,保留決標之期限至民國114年3月31日止。投標廠商並同意,如作為本機關保留決標之對象時,其報價有效期限延長至前開日期。於保留決標期限內,本採購案倘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即決標: 1.本採購案預算全數完成立法程序時;或於符合預算法令前提下,本機關得動支之預算額度不低於本採購案保留決標金額或保留決標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和時。 如未能於保留決標期限內符合上開各目情形之一者,除廠商同意延長報價有效期限外,本採購案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7款「採購計畫變更或取消採購者」規定廢標。 -------------------------------------------------------------------------------- <第1次更正公告-延標1日> 1.本次修正原因:修正文件「新北市八里動物之家申請既有建物合法化之委託技術服務採購案說明書」內容誤植,調整投標截止日及開標日期。 2.按招標期限標準第7條第1項規定,機關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應視需要延長等標期,爰延長等標期1日,投標截止期限變更至114年1月17日下午5時00分,開標時間為114年1月20日下午2時00分。 3.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和平路24巷6號2樓(動保處異地辦公收發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政府電子採購網。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預算金額新臺幣321萬9,510元正尚未完成立法程序,本機關係為提昇採購效率,爰先行招標,惟本機關得先保留決標,保留決標之期限至民國114年3月31日止。投標廠商並同意,如作為本機關保留決標之對象時,其報價有效期限延長至前開日期。於保留決標期限內,本採購案倘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即決標: 1.本採購案預算全數完成立法程序時;或於符合預算法令前提下,本機關得動支之預算額度不低於本採購案保留決標金額或保留決標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和時。 如未能於保留決標期限內符合上開各目情形之一者,除廠商同意延長報價有效期限外,本採購案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7款「採購計畫變更或取消採購者」規定廢標。 -------------------------------------------------------------------------------- <第1次更正公告-延標1日> 1.本次修正原因:修正文件「新北市八里動物之家申請既有建物合法化之委託技術服務採購案說明書」內容誤植,調整投標截止日及開標日期。 2.按招標期限標準第7條第1項規定,機關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應視需要延長等標期,爰延長等標期1日,投標截止期限變更至114年1月17日下午5時00分,開標時間為114年1月20日下午2時00分。 3.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和平路24巷6號2樓(動保處異地辦公收發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政府電子採購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