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009640
公佈日期 : 2025/04/02
採購單位 : 金門縣政府
採購案號 : 1140011861
採購名稱 : 金門地區歐亞水獺族群監測調查分析及棲地改善計畫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4206445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0011861
採購名稱:金門地區歐亞水獺族群監測調查分析及棲地改善計畫
採購類別:工程-農林漁牧
採購單位:金門縣政府
機關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60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洪佩琦
連絡人電話:(082)318823#62338
傳真號碼:(082)37282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2/11
截止收件日期:2025/02/21
開標日期:2025/02/2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500,000 元
Email:p19732179@mail.kinmem.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資格: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之一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1.營業項目及代碼為「I101070 農林漁畜牧顧問業、I199990其他顧問服務業、IG02010 研究發展服務業」之公司或行號,熟悉目標物種-歐亞水獺習性,並具執行環境生態及野生動物研究等相關經驗者。 2.為野生動物、生命科學、生態保育之(含研究、技術、科系所、服務等)國內各大專院校、公立研究機(關)構、或經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之公司、機構、工會、協會、學會、財團法人機構等之法人、團體,熟悉目標物種-歐亞水獺習性及野生動物自動相機監測、操作維護,且具野生動物鑑定分析等相關研究經驗。
附加說明 :
(一) 投標廠商之全部或部分資格,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外,不得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之資格代替。 (二) 歇業不可投標。 (三) 廠商應獨立參與投標,不得以兩家(含)以上廠商共同投標。 (四) 廠商應檢附證明文件: 1.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 A.公司、行號: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B.法人、團體: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C.學術機構:立案公函及授權書。 2. 納稅證明文件及相關規定: A.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依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B.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C.新設立或復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或復業登記公函代之。 D.不須繳納營業稅或可免稅之社團、財團法人或自然人得免檢附,免稅者,需附免稅證明。 E.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3. 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一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4. 計畫主持人之相關就職證明(主持人若為公司負責人得免附) 5. 投標廠商切結書。 6. 投標廠商聲明書。(須依式填寫完整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7. 投標廠商授權書。(視個案規定及需求檢附) 8. 領標證明。(電子領標憑證補發,請參考「電子採購網/如何使用/廠商端線上教學/電子領標(登入領標及補發領標憑據) 」(網址:http://training.gp.gov.tw/9903-05/9903e-po05.swf)。 9. 報價單。 10. 服務建議書10份及電子檔USB1份。 (五) 投標廠商應將投標文件檢附齊全裝入標封內密封,封面上應載明廠商名稱、地址、電話及招標機關與標的名稱,依招標公告規定期限內寄(送)達指定地點;若投標文件檢附不齊全或未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則視為無效標。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 投標廠商之全部或部分資格,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外,不得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之資格代替。 (二) 歇業不可投標。 (三) 廠商應獨立參與投標,不得以兩家(含)以上廠商共同投標。 (四) 廠商應檢附證明文件: 1.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 A.公司、行號: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B.法人、團體: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C.學術機構:立案公函及授權書。 2. 納稅證明文件及相關規定: A.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依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B.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C.新設立或復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或復業登記公函代之。 D.不須繳納營業稅或可免稅之社團、財團法人或自然人得免檢附,免稅者,需附免稅證明。 E.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3. 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一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4. 計畫主持人之相關就職證明(主持人若為公司負責人得免附) 5. 投標廠商切結書。 6. 投標廠商聲明書。(須依式填寫完整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7. 投標廠商授權書。(視個案規定及需求檢附) 8. 領標證明。(電子領標憑證補發,請參考「電子採購網/如何使用/廠商端線上教學/電子領標(登入領標及補發領標憑據) 」(網址:http://training.gp.gov.tw/9903-05/9903e-po05.swf)。 9. 報價單。 10. 服務建議書10份及電子檔USB1份。 (五) 投標廠商應將投標文件檢附齊全裝入標封內密封,封面上應載明廠商名稱、地址、電話及招標機關與標的名稱,依招標公告規定期限內寄(送)達指定地點;若投標文件檢附不齊全或未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則視為無效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