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009210
公佈日期 : 2025/04/01
採購單位 :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採購案號 : 1143A010
採購名稱 : 114年康樂立體停車場機械停車設備等系統維護保養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371877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3A010
採購名稱:114年康樂立體停車場機械停車設備等系統維護保養
採購類別:採購-機具設備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機關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6樓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蔡孟達
連絡人電話:(02)27590666#6215
傳真號碼:(02)2759968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2/20
截止收件日期:2025/02/25
開標日期:2025/02/2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55,000 元
Email:tc2074@gov.taipei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資格部分符合情形為(a)+(c)或(b)+(c): (a)E604010機械安裝業。 (b)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 (c)建築物機械停車設備專業廠商登記證。 (以上應檢附證明文件,餘詳投標須知第?三點)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公告,說明如下: (一)、更正履約期限: 原「114年4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更正為「114年4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二)、未異動招標文件,原截止投標日及開標時間維持不變。 (三)、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14年2月21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4年2月24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一)開標方式:本案為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二)本公告開標時間係先行審查招標文件所訂投標廠商資格文件,後續階段之評審日期及地點將另行通知資格審查合格廠商。 (三)本案決標原則參考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3款精神,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符合需要廠商,依投標須知第65點規定辦理議約,經評審最符合需要廠商(序位第1)取得優先議價(議約)權(日期另定)。 (四)本案採【固定服務費用(新臺幣:45萬5,000元整)】給付,投標廠商免備價格文件及價格封,但應將詳細價目表納入企劃書,廠商報價如超過機關公告之固定服務費用,不得作為符合需要廠商,如報價低於固定服務費用,則視為投標廠商之自願減價,以該較低之費用決標。 (五)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4年2月17日前,以書?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4年2月21日前,以書?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六)本採購案併提供電?招標文件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免收機關文件費,中華電信系統使?費新臺幣20元,請詳閱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 (七)本採購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採人 工領標者,得持原人工領標憑據,向本機關換取新招標文件,並檢附原人工領標憑據辦理投標。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公告,說明如下: (一)、更正履約期限: 原「114年4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更正為「114年4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二)、未異動招標文件,原截止投標日及開標時間維持不變。 (三)、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14年2月21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4年2月24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一)開標方式:本案為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二)本公告開標時間係先行審查招標文件所訂投標廠商資格文件,後續階段之評審日期及地點將另行通知資格審查合格廠商。 (三)本案決標原則參考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3款精神,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符合需要廠商,依投標須知第65點規定辦理議約,經評審最符合需要廠商(序位第1)取得優先議價(議約)權(日期另定)。 (四)本案採【固定服務費用(新臺幣:45萬5,000元整)】給付,投標廠商免備價格文件及價格封,但應將詳細價目表納入企劃書,廠商報價如超過機關公告之固定服務費用,不得作為符合需要廠商,如報價低於固定服務費用,則視為投標廠商之自願減價,以該較低之費用決標。 (五)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4年2月17日前,以書?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4年2月21日前,以書?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六)本採購案併提供電?招標文件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免收機關文件費,中華電信系統使?費新臺幣20元,請詳閱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 (七)本採購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採人 工領標者,得持原人工領標憑據,向本機關換取新招標文件,並檢附原人工領標憑據辦理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