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009137
公佈日期 : 2025/04/01
採購單位 : 嘉義縣竹崎鄉公所
採購案號 : 11404062
採購名稱 : 114年竹崎鄉交通反射鏡及道路標線新設維護工程(開口契約)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574757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597,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04062
採購名稱:114年竹崎鄉交通反射鏡及道路標線新設維護工程(開口契約)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嘉義縣竹崎鄉公所
機關地址:604嘉義縣竹崎鄉竹崎村中山路59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陳威霖
連絡人電話:(05)2611010#323
傳真號碼:(05)2616149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3/13
截止收件日期:2025/03/19
開標日期:2025/03/2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597,907 元
Email:ce111@mail.cyhg.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交通標示工程類、土木包工業、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或與採購標的項目符合相關營業資格,經本所審查合格者其證件如下: 1、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經濟部商業司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New/)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 2、有效期間公會會員證。(公會會員證為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3、當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 4、營造業:營造業登記證及承攬工程手冊;土木包工業:土木包工業登記證(設立登記之登記證)及承攬工程手冊。 5、廠商信用之證明:應為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其中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之票據信用查覆單,應為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且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前項資格證明文件,投標時得以影本代替,但主辦機關得通知投標廠商提出正本供憑查驗。 6、切結書(一) (無附者以無效標處理)。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向本所發包中心領取或郵購。(嘉義縣竹崎鄉竹崎村中山路59號3F) 2.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投標時,得檢附電子繳交憑據影本於證件標封內(電子領標費用收據),以利本所查詢。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文件圖說費新台幣參佰元整,開單至公庫繳納後領取。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寄達604嘉義縣竹崎鄉竹崎村中山路59號或專人送達本所發包中心,逾期無效。 [付款方式] 除契約另有規定外,於驗收合格,廠商繳納保固保證金後,備齊請款文件書據,送請甲方結付工程款。本所應於接到廠商提出請款單據後15日工作天內審核完成並一次或分次無息付清工程款。(依契約規定) ※投標文件:需檢附切結書,無附者以無效標處理。(切結書) ※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https://www.aac.moj.gov.tw/6398/6548/6598/6602/625859/post),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竹崎鄉公所政風室電話:05-2611010轉300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向本所發包中心領取或郵購。(嘉義縣竹崎鄉竹崎村中山路59號3F) 2.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投標時,得檢附電子繳交憑據影本於證件標封內(電子領標費用收據),以利本所查詢。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文件圖說費新台幣參佰元整,開單至公庫繳納後領取。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寄達604嘉義縣竹崎鄉竹崎村中山路59號或專人送達本所發包中心,逾期無效。 [付款方式] 除契約另有規定外,於驗收合格,廠商繳納保固保證金後,備齊請款文件書據,送請甲方結付工程款。本所應於接到廠商提出請款單據後15日工作天內審核完成並一次或分次無息付清工程款。(依契約規定) ※投標文件:需檢附切結書,無附者以無效標處理。(切結書) ※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https://www.aac.moj.gov.tw/6398/6548/6598/6602/625859/post),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竹崎鄉公所政風室電話:05-2611010轉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