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008727
公佈日期 : 2025/04/01
採購單位 : 交通部中央氣象署
採購案號 : 114024C
採購名稱 : 閃電落雷系統資料分析及災防監測與應用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0373430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7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024C
採購名稱:閃電落雷系統資料分析及災防監測與應用
採購類別:採購-儀器及實驗室設備類
採購單位:交通部中央氣象署
機關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64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陳燕玲
連絡人電話:(02)23497970
傳真號碼:(02)2311376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2/25
截止收件日期:2025/03/07
開標日期:2025/03/1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700,000 元
Email:eileen@cwa.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公立院校及公立研究機構得以組織條例或規程代替設立證明文件) 二、廠商 納稅之證明。(公立大學得免檢具納稅證明;私立財團或社團法人,如私立大學、基金會等應檢附結算申報書。 詳如「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3條第5項規定)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 (立案之公、私立大專院校免附;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審查規定詳如投標須知第 64 點註 1 及註 2 相關內容)
附加說明 :
1.投標封套外部皆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採購案名。採購技術規格如有疑問,請洽本機關大氣觀測組 承辦人:陳燕玲 電話:02-2349-7970 2.若截止收件日期或開標日期本機關適逢天災或疫情停止上班,則: (1).截止收件日期: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地點。 (2).開標日期:順延至截止投標日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地點。(若宣布停止上班時已截止收件,則截止收件日期不再順延,開標日期仍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地點。) 3.請廠商投標前注意查看招標文件有無異動公告,餘詳招標文件之規定。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自公告日、更正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內(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以書面載明請釋廠商名稱、負責人或代表人姓名、聯絡電話、傳真機號碼向本機關請求釋疑,逾期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 5.本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 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 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6.1家以上之廠商投標即當場進行審查,投標廠商請準時參加,不另通知,俟評選出最優勝廠商後,再行辦理議價程序。 7.履約期限:廠商應於114年決標日至114年12月 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其他: 第1 期 決標次日起 3 工作天內,完成政府部門研究計畫基本資料表登錄。 第2 期 : 114年6月27日前提送期中報告初稿6份與電子檔1份,114年8月8日前繳交期中報告定稿6份及電子檔1份給本署。 第3期:114年11 月14日前提送期末報告初稿6份與電子檔1份,114 年12月31 日前繳交期末報告定稿 6 份及電子檔 1 份給本署。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投標封套外部皆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採購案名。採購技術規格如有疑問,請洽本機關大氣觀測組 承辦人:陳燕玲 電話:02-2349-7970 2.若截止收件日期或開標日期本機關適逢天災或疫情停止上班,則: (1).截止收件日期: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地點。 (2).開標日期:順延至截止投標日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地點。(若宣布停止上班時已截止收件,則截止收件日期不再順延,開標日期仍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地點。) 3.請廠商投標前注意查看招標文件有無異動公告,餘詳招標文件之規定。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自公告日、更正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內(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以書面載明請釋廠商名稱、負責人或代表人姓名、聯絡電話、傳真機號碼向本機關請求釋疑,逾期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 5.本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 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 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6.1家以上之廠商投標即當場進行審查,投標廠商請準時參加,不另通知,俟評選出最優勝廠商後,再行辦理議價程序。 7.履約期限:廠商應於114年決標日至114年12月 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其他: 第1 期 決標次日起 3 工作天內,完成政府部門研究計畫基本資料表登錄。 第2 期 : 114年6月27日前提送期中報告初稿6份與電子檔1份,114年8月8日前繳交期中報告定稿6份及電子檔1份給本署。 第3期:114年11 月14日前提送期末報告初稿6份與電子檔1份,114 年12月31 日前繳交期末報告定稿 6 份及電子檔 1 份給本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