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008560
公佈日期 : 2025/03/31
採購單位 : 彰化縣文化局
採購案號 : CHCAB114-083
採購名稱 : 「2025桐遊彰化小旅行暨接駁車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813831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665,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CHCAB114-083
採購名稱:「2025桐遊彰化小旅行暨接駁車採購案」
採購類別:工程-活動行銷廣告類
採購單位:彰化縣文化局
機關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3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邱晴
連絡人電話:(04)7250057#1864
傳真號碼:(04)724498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3/24
截止收件日期:2025/03/31
開標日期:2025/03/3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668,000 元
Email:prfascinate37@mail.bocach.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 合法設立或登記之綜合旅行業或乙種旅行業以上廠商 (營業項目代碼為J902011)。 2.特殊資格:無 (二)廠商應附具之文件詳附加說明七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彰化縣文化局政風室檢舉傳真專線:04-7238773、電話:04-7250057#1841、電子郵件信箱:ethics@mail.bocach.gov.tw;彰化縣政府(政風處)廉能服務專線:(0800)000-108、信箱:彰化郵局第23-4號信箱、電子郵件信箱:ethics@email.chcg.gov.tw。 二、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電話:彰化縣文化局(藝文推廣科) 彰化市卦山路3號、(04)7250057分機1864。 三、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時間或開標時間代之。 四、投標廠商應提出本案當次招標公告之領標證明,未能提出者為不合格。(詳投標須知) 五、配合開放文件格式ODF推動政策,建議廠商安裝免費開源軟體(https://moda.gov.tw/digital-affairs/digital-service/app-services/248.html)後再用此軟體開啟檔案。 六、機關不予答覆有關廠商投標文件是否送達本局的問題,以防止有心人士冒名其他廠商藉此打探其投標的訊息。關於投標文件是否送達,如透過物流遞送,請洽該業者查詢。 七、廠商應附具之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為「旅行業」登記代碼「J902011」之公司或行號:請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未檢附者本機關得自該系統查詢登記資料)。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屬特許行業者(即營業項目代碼最後一碼為1者,為特許行 業),應另檢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許可登記證明文件:旅行業執照(如:綜合旅行業、甲種旅行業或乙種旅行業),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二)投標標單(含投標標價清單)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授權書(無委託則免附)。 (五)廠商低投標價理由書(無則免附) (六)廠商切結書(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1年1月13日工程企字第 10100017900號函修訂。 ■切結書1 6-1.□落實保障勞工權益切結書。 其中切結書如未附於投標文件內,機關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逾期未提出者為不合格。 (七)本次招標公告之領標證明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彰化縣文化局政風室檢舉傳真專線:04-7238773、電話:04-7250057#1841、電子郵件信箱:ethics@mail.bocach.gov.tw;彰化縣政府(政風處)廉能服務專線:(0800)000-108、信箱:彰化郵局第23-4號信箱、電子郵件信箱:ethics@email.chcg.gov.tw。 二、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電話:彰化縣文化局(藝文推廣科) 彰化市卦山路3號、(04)7250057分機1864。 三、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時間或開標時間代之。 四、投標廠商應提出本案當次招標公告之領標證明,未能提出者為不合格。(詳投標須知) 五、配合開放文件格式ODF推動政策,建議廠商安裝免費開源軟體(https://moda.gov.tw/digital-affairs/digital-service/app-services/248.html)後再用此軟體開啟檔案。 六、機關不予答覆有關廠商投標文件是否送達本局的問題,以防止有心人士冒名其他廠商藉此打探其投標的訊息。關於投標文件是否送達,如透過物流遞送,請洽該業者查詢。 七、廠商應附具之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為「旅行業」登記代碼「J902011」之公司或行號:請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未檢附者本機關得自該系統查詢登記資料)。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屬特許行業者(即營業項目代碼最後一碼為1者,為特許行 業),應另檢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許可登記證明文件:旅行業執照(如:綜合旅行業、甲種旅行業或乙種旅行業),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二)投標標單(含投標標價清單)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授權書(無委託則免附)。 (五)廠商低投標價理由書(無則免附) (六)廠商切結書(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1年1月13日工程企字第 10100017900號函修訂。 ■切結書1 6-1.□落實保障勞工權益切結書。 其中切結書如未附於投標文件內,機關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逾期未提出者為不合格。 (七)本次招標公告之領標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