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008257
公佈日期 : 2025/03/31
採購單位 :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採購案號 : te11401800
採購名稱 : 114-115年度鄰里交通改善與交通標誌及安全設施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436637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te11401800
採購名稱:114-115年度鄰里交通改善與交通標誌及安全設施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機關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七樓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許晉嘉
連絡人電話:(02)27599741#7215
傳真號碼:(02)2759972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2/12
截止收件日期:2025/02/25
開標日期:2025/02/2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57,900,000 元
Email:bx0371@gov.taipei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交通標示工程業(EZ06010)
附加說明 :
2月12日更正公告: 1. 預算書及空白標單之工程名稱由「114-115年度鄰里交通改善與交通標誌及安全設施工程(南區)」、「114-115年度鄰里交通改善與交通標誌及安全設施工程(東區)」、「114-115年度鄰里交通改善與交通標誌及安全設施工程(北區)」修正為「114-115年度鄰里交通改善與交通標誌及安全設施工程(南)」、「114-115年度鄰里交通改善與交通標誌及安全設施工程(東)」、「114-115年度鄰里交通改善與交通標誌及安全設施工程(北)」 2. 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114年2月17日前以書面送達本處釋疑(本處聯絡電話:(02)2759-9741轉分機7215;傳真號碼:(02)2759-9737;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7樓),本處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2月20日前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 1. 本案採總價決標(即以標封內所附詳細表各項目之複價總和),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商報價參考,訂約時以單價訂約;依據「臺北市政府各機關辦理開口契約採購注意事項」辦理。 2. 本案採複數決標,本機關將依評選結果之最有利標廠商序位辦理1~3分項之決標作業,第1分項114-115年度鄰里交通改善與交通標誌及安全設施工程案(南)、第2分項114-115年度鄰里交通改善與交通標誌及安全設施工程案(東)、第3分項114-115年度鄰里交通改善與交通標誌及安全設施工程案(北)。投標廠商投標書僅需投一份,適用3個分項,但本標案各投標廠商僅可得1分項,得標後於其他分項之標單視為無效標單,決標順序先決第1分項、次決第2分項、最後決第3分項。 3. 招標文件現場領取時間:自刊登政府採購公告日至截止投標止,領取時間上午9:00至下午5:00。 4. 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114年2月12日前以書面送達本處釋疑(本處聯絡電話:(02)2759-9741轉分機7215;傳真號碼:(02)2759-9737;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7樓),本處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2月20日前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5. 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投標時須提供本標案之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書面明細,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一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六十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說明確認。 6. 本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已人工領標者,廠商得持收據,向本機關換取新招標文件;若以電子領標者,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 變更招標文件者,不可延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系統重新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7. 配合市府推動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得標廠商須於決標後完成工商憑證申辦作業及以公司名義申請台北通,並向本府資訊局申請MyDoc電子憑證註冊,俾辦理契約文件電子化。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2月12日更正公告: 1. 預算書及空白標單之工程名稱由「114-115年度鄰里交通改善與交通標誌及安全設施工程(南區)」、「114-115年度鄰里交通改善與交通標誌及安全設施工程(東區)」、「114-115年度鄰里交通改善與交通標誌及安全設施工程(北區)」修正為「114-115年度鄰里交通改善與交通標誌及安全設施工程(南)」、「114-115年度鄰里交通改善與交通標誌及安全設施工程(東)」、「114-115年度鄰里交通改善與交通標誌及安全設施工程(北)」 2. 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114年2月17日前以書面送達本處釋疑(本處聯絡電話:(02)2759-9741轉分機7215;傳真號碼:(02)2759-9737;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7樓),本處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2月20日前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 1. 本案採總價決標(即以標封內所附詳細表各項目之複價總和),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商報價參考,訂約時以單價訂約;依據「臺北市政府各機關辦理開口契約採購注意事項」辦理。 2. 本案採複數決標,本機關將依評選結果之最有利標廠商序位辦理1~3分項之決標作業,第1分項114-115年度鄰里交通改善與交通標誌及安全設施工程案(南)、第2分項114-115年度鄰里交通改善與交通標誌及安全設施工程案(東)、第3分項114-115年度鄰里交通改善與交通標誌及安全設施工程案(北)。投標廠商投標書僅需投一份,適用3個分項,但本標案各投標廠商僅可得1分項,得標後於其他分項之標單視為無效標單,決標順序先決第1分項、次決第2分項、最後決第3分項。 3. 招標文件現場領取時間:自刊登政府採購公告日至截止投標止,領取時間上午9:00至下午5:00。 4. 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114年2月12日前以書面送達本處釋疑(本處聯絡電話:(02)2759-9741轉分機7215;傳真號碼:(02)2759-9737;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7樓),本處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2月20日前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5. 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投標時須提供本標案之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書面明細,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一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六十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說明確認。 6. 本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已人工領標者,廠商得持收據,向本機關換取新招標文件;若以電子領標者,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 變更招標文件者,不可延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系統重新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7. 配合市府推動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得標廠商須於決標後完成工商憑證申辦作業及以公司名義申請台北通,並向本府資訊局申請MyDoc電子憑證註冊,俾辦理契約文件電子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