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008239
公佈日期 : 2025/03/31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採購案號 : S11424114005
採購名稱 : 114年臺北市污水管渠設施檢視及維護預約式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404648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S11424114005
採購名稱:114年臺北市污水管渠設施檢視及維護預約式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水資源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機關地址: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卓耀宗(維護科) / 張淑惠(工務科)
連絡人電話:(02)25973183#762
傳真號碼:(02)25992889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3/05
截止收件日期:2025/03/10
開標日期:2025/03/1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56,000,000 元
Email:sso10427@gov.taipei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應為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之一。(應附資格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規定)
附加說明 :
***本案係第2次招標,無變更招標文件,廠商得採用前(第1次更正公告)已領標之領標憑據。(詳投標須知第10點) (一)請注意廠商押標金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者,其押標金有效期應符合投標須知第47點及第25點規定,有效期應至少至114年7月9 日。 (二)對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3月6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3月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一、為推動本府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請至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申請電子憑證(詳情請洽https://moeaca.nat.gov.tw/other/index.html),於得標後製作契約書時,除維持現有紙本外,須再利用本府電子文件平台(網址https://mydoc.gov.taipei/MYDOC/)辦理契約文件電子簽章,有關本府電子文件平台之簽章操作使用,請參閱招標文件所附「電子契約廠商操作手冊」。如有憑證申請及本府電子文件平台使用上問題,請洽本府資訊局(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分機51617詢問,或本處發包股標案承辦人員。 二、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詳投標須知第42、55點) 三、本採購決標原則及決標方式:採複數決標;分項決標、最有利標(適用最有利標)。資格經審查合格之廠商,由本機關通知參加評選。 四、評定最有利標之方式:序位法,固定費用給付,經評選作業評定最有利標序位,依該最有利標序位,按投標廠商自願承攬分項,依A項:114年東區污水管渠設施檢視及維護預約式工程及B項:114年西區污水管渠設施檢視及維護預約式工程順序,經評選委員會過半數決定各項最有利標廠商,每家廠商僅可得標一項。(詳投標須知第59、63、69點) 五、本採購案採複數決標分項訂約,屆時訂約之契約名稱、契約編號及預算金額分別為:(1)A項:114年東區污水管渠設施檢視及維護預約式工程;契約編號S1142411400501;預算金額新臺幣2,800萬元整。(2)B項:114年西區污水管渠設施檢視及維護預約式工程;契約編號S1142411400502;預算金額新臺幣2,800萬元整。 六、履約保證金:各分項契約金額之10 %;保固保證金:各分項契約金額之3 %。(詳投標須知第73點) 七、履約期限:(詳各契約第7條) 八、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情形:(詳投標須知第7點) (1)115年1月1日至115年6月30日,各分項增購上限金額為4,400萬元。 (2)擴充期間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辦理續約核算付款,一式計價部分依後擴金額與原契約上限金額比例調整,調整後所有項目皆免另召開議價程序,以換文方式辦理。。 十、請廠商注意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黏貼於標封(投標封套)外,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十一、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詳投標須知第13點) 十二、評選?期與地點:由本處另?通知符合資格之廠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本案係第2次招標,無變更招標文件,廠商得採用前(第1次更正公告)已領標之領標憑據。(詳投標須知第10點) (一)請注意廠商押標金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者,其押標金有效期應符合投標須知第47點及第25點規定,有效期應至少至114年7月9 日。 (二)對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3月6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3月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一、為推動本府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請至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申請電子憑證(詳情請洽https://moeaca.nat.gov.tw/other/index.html),於得標後製作契約書時,除維持現有紙本外,須再利用本府電子文件平台(網址https://mydoc.gov.taipei/MYDOC/)辦理契約文件電子簽章,有關本府電子文件平台之簽章操作使用,請參閱招標文件所附「電子契約廠商操作手冊」。如有憑證申請及本府電子文件平台使用上問題,請洽本府資訊局(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分機51617詢問,或本處發包股標案承辦人員。 二、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詳投標須知第42、55點) 三、本採購決標原則及決標方式:採複數決標;分項決標、最有利標(適用最有利標)。資格經審查合格之廠商,由本機關通知參加評選。 四、評定最有利標之方式:序位法,固定費用給付,經評選作業評定最有利標序位,依該最有利標序位,按投標廠商自願承攬分項,依A項:114年東區污水管渠設施檢視及維護預約式工程及B項:114年西區污水管渠設施檢視及維護預約式工程順序,經評選委員會過半數決定各項最有利標廠商,每家廠商僅可得標一項。(詳投標須知第59、63、69點) 五、本採購案採複數決標分項訂約,屆時訂約之契約名稱、契約編號及預算金額分別為:(1)A項:114年東區污水管渠設施檢視及維護預約式工程;契約編號S1142411400501;預算金額新臺幣2,800萬元整。(2)B項:114年西區污水管渠設施檢視及維護預約式工程;契約編號S1142411400502;預算金額新臺幣2,800萬元整。 六、履約保證金:各分項契約金額之10 %;保固保證金:各分項契約金額之3 %。(詳投標須知第73點) 七、履約期限:(詳各契約第7條) 八、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情形:(詳投標須知第7點) (1)115年1月1日至115年6月30日,各分項增購上限金額為4,400萬元。 (2)擴充期間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辦理續約核算付款,一式計價部分依後擴金額與原契約上限金額比例調整,調整後所有項目皆免另召開議價程序,以換文方式辦理。。 十、請廠商注意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黏貼於標封(投標封套)外,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十一、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詳投標須知第13點) 十二、評選?期與地點:由本處另?通知符合資格之廠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