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007348
公佈日期 : 2025/03/28
採購單位 :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
採購案號 : B114902
採購名稱 : 114年度水下照相機113台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3652960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055,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B114902
採購名稱:114年度水下照相機113台採購案
採購類別:採購-照相攝影類
採購單位: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
機關地址:251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一段63巷20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趙曼茹
連絡人電話:(02)28053990#362421
傳真號碼:(02)2805265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1/22
截止收件日期:2025/02/10
開標日期:2025/02/1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147,000 元
Email:joan860521@cga.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附加說明 :
履約期限: 1.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0個日曆天內,出具下列文件至本分署審核,確認貨品符合規範並經本分署書面通知時始進貨履約: (1)「主機、可充電式鋰電池、電池充電座及記憶卡」之產品型錄:須標示出符合本案各項規格之處且確認蓋印公司章以供審查,提交同等或優規品者亦同。如為外文者應檢附中文翻譯並依規範項目劃線註記。 (2)臺灣分公司、臺灣代理商之授權銷售證明文件。 (3)原產國之產地證明書(或得依「商品標示法」第10條第2項規定,於商品本體、內外包裝或說明書標示替代之)。 (4)有效期限內通過商品標準檢驗局BSMI認證文件。 (5)主機請檢附IP68或同等(含)以上之防水、防塵試驗證明文件。 (6)以上證明文件,需檢附正本文件,如為影本請加印廠商印章及負責人印章供審核,正本文件於驗收合格後退還;上揭所需證明文件須由廠商提供,不得額外收取費用。 2.如逾期無法出具採購規範-三、備註-(二)履約期限第1點文件資料或內容不符合規範要求,應於本機關書面通知送抵隔日起7日曆天內補正,補正次數以1次為限,如仍逾期或不符合規範時,則解除契約並依契約規定處置。 3.廠商應於履約期間,出具原廠出廠證明文件及海關進口證明文件(如為進口品)至本分署審核。 4.廠商應於114年8月20日前通過第一階段驗收,並於114年9月30日前將採購標的送達本機關指定處所完成第二階段交貨(詳如附件1交貨一覽表),且驗收結果符合契約規定。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履約期限: 1.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0個日曆天內,出具下列文件至本分署審核,確認貨品符合規範並經本分署書面通知時始進貨履約: (1)「主機、可充電式鋰電池、電池充電座及記憶卡」之產品型錄:須標示出符合本案各項規格之處且確認蓋印公司章以供審查,提交同等或優規品者亦同。如為外文者應檢附中文翻譯並依規範項目劃線註記。 (2)臺灣分公司、臺灣代理商之授權銷售證明文件。 (3)原產國之產地證明書(或得依「商品標示法」第10條第2項規定,於商品本體、內外包裝或說明書標示替代之)。 (4)有效期限內通過商品標準檢驗局BSMI認證文件。 (5)主機請檢附IP68或同等(含)以上之防水、防塵試驗證明文件。 (6)以上證明文件,需檢附正本文件,如為影本請加印廠商印章及負責人印章供審核,正本文件於驗收合格後退還;上揭所需證明文件須由廠商提供,不得額外收取費用。 2.如逾期無法出具採購規範-三、備註-(二)履約期限第1點文件資料或內容不符合規範要求,應於本機關書面通知送抵隔日起7日曆天內補正,補正次數以1次為限,如仍逾期或不符合規範時,則解除契約並依契約規定處置。 3.廠商應於履約期間,出具原廠出廠證明文件及海關進口證明文件(如為進口品)至本分署審核。 4.廠商應於114年8月20日前通過第一階段驗收,並於114年9月30日前將採購標的送達本機關指定處所完成第二階段交貨(詳如附件1交貨一覽表),且驗收結果符合契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