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006884
公佈日期 : 2025/03/28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採購案號 : S11424114002
採購名稱 : 迪化污水處理廠及本市抽揚水站設施與民生水資源再生中心訊號介接及視訊設備系統建置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322003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S11424114002
採購名稱:迪化污水處理廠及本市抽揚水站設施與民生水資源再生中心訊號介接及視訊設備系統建置
採購類別:採購-電腦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機關地址: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柯國偉 (規設科)、藍玉如(工務科)
連絡人電話:(02)25973183#631
傳真號碼:(02)2597457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2/10
截止收件日期:2025/03/06
開標日期:2025/03/0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9,335,773 元
Email:sso10518@gov.taipei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僅須下列任?項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符合 (一)管理顧問業I103060 (二)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10 (三)電腦設備安裝業E605010 (以上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條)
附加說明 :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不得。 [公告固定費用]:新臺幣933萬5,773元整。 [其他]: 一、為推動本府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簽訂契約時除正本外,應優先採用電子契約,請至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網址:https://moeaca.nat.gov.tw/)或組織及團體憑證管理中心(網址:https://xca.nat.gov.tw/)申請電子憑證,於得標後製作契約書時,須再利用本府電子文件平台(網址https://mydoc.gov.taipei/)辦理契約文件電子簽章。如有憑證申請請洽詢憑證管理中心,本府電子文件平台使用上問題請洽本府資訊局(電話:1999轉8585(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8585)詢問。 二、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三、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2月1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2月2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四、請廠商注意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黏貼於標封(投標封套)外,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五、履約期限: 1.工作計畫書:廠商需於決標日次日起30日曆天內提送本案工作計畫書。 2.結案報告書:廠商應於工作計畫書核定後次日起180日曆天內提出「結案報告書」。 3.教育訓練:於結案報告書核定日次日起5日曆天內提送教育訓練計畫。依機關通知辦理教育訓練,完成之次日起7日曆天內提送教育訓練成果辦理驗收作業。 4.本案各階段計畫報告經審查後,其修正期限除雙方於會議中另有協議外,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10日曆天內提送修正後報告書。各階段計畫報告修正次數,除為機關之因素,或有不可抗力之事由外,其餘廠商修正次數以1次為限,第2次以上(含第2次)則以逾期辦理。 六、得標廠商應繳納履約保證?,額度為5%契約金額。 七、評選?期與地點:由本處另?通知符合資格之廠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不得。 [公告固定費用]:新臺幣933萬5,773元整。 [其他]: 一、為推動本府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簽訂契約時除正本外,應優先採用電子契約,請至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網址:https://moeaca.nat.gov.tw/)或組織及團體憑證管理中心(網址:https://xca.nat.gov.tw/)申請電子憑證,於得標後製作契約書時,須再利用本府電子文件平台(網址https://mydoc.gov.taipei/)辦理契約文件電子簽章。如有憑證申請請洽詢憑證管理中心,本府電子文件平台使用上問題請洽本府資訊局(電話:1999轉8585(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8585)詢問。 二、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三、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2月1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2月2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四、請廠商注意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黏貼於標封(投標封套)外,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五、履約期限: 1.工作計畫書:廠商需於決標日次日起30日曆天內提送本案工作計畫書。 2.結案報告書:廠商應於工作計畫書核定後次日起180日曆天內提出「結案報告書」。 3.教育訓練:於結案報告書核定日次日起5日曆天內提送教育訓練計畫。依機關通知辦理教育訓練,完成之次日起7日曆天內提送教育訓練成果辦理驗收作業。 4.本案各階段計畫報告經審查後,其修正期限除雙方於會議中另有協議外,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10日曆天內提送修正後報告書。各階段計畫報告修正次數,除為機關之因素,或有不可抗力之事由外,其餘廠商修正次數以1次為限,第2次以上(含第2次)則以逾期辦理。 六、得標廠商應繳納履約保證?,額度為5%契約金額。 七、評選?期與地點:由本處另?通知符合資格之廠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