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006734
公佈日期 : 2025/03/27
採購單位 :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
採購案號 : w1140115
採購名稱 : 太魯閣牌樓歷史建築修復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服務案(含修復計畫)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468546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w1140115
採購名稱:太魯閣牌樓歷史建築修復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服務案(含修復計畫)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
機關地址:972花蓮縣秀林鄉富世村富世291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吳郁儀
連絡人電話:(03)8621100#403
傳真號碼:(03)862148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3/07
截止收件日期:2025/03/19
開標日期:2025/03/1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605,000 元
Email:wiiwu@nps.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計費?式】 修復計畫採總包價法計費;設計監造服務費(含?作計畫書)依政府採購法「機關委託技術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採「附表? 建築物?程技術服務建造費?百分比法(第四類)」之固定費率計算。 【開標?式】 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公開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報價或企劃書,取最有利標精神,擇最符合需要者議價。資格標開標後,本處另函通知合格廠商參與評審及價格標(議價或比價)作業,若有不符規定者,不予參加評審,另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本案辦理第?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報價或企劃書者,則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辦理。並採?次投標?段開標作業開標,第?階段審核廠商資格是否符合及是否為原住?廠商,並依據「原住?族?作權保障法」第11條、?政院公共?程委員會94年12?6??程企字第 09400451080號函及95年8?2??程企字第09500290910號函,優先決標予原住?廠商,如無原住?廠商投標、無原住?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就全部合格之投標廠商進?第?階段開標作業,將就全部投標廠商進?開標,無原住?廠商優先決標原則。廠商非為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所述各款公司廠家外,應檢附最近?期或前?期納稅證明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及附款?式】 電?領標250元,電?收費領標詳以下網址:web.pcc.gov.tw(??下載)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憑據書?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電?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憑據」之功能列印)俾利本處查驗。 【其他】 1、本處位址屬非限時投遞區,請廠商??斟酌投寄標單時間。其他注意事項詳?投標須知、契約條款等公開文件。 2、本案提供電?領標,開標後如有比減價需要,廠商應親?到場辦理,否則視為放棄比減價。 3、得標廠商如違反公職?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由本處逕?解除採購契約並依法處理。 4、異議及申訴:廠商與本處關於招標、審標、決標、履約或驗收之爭議,應依政府採購法相關異議及申訴之規定辦理。 5、公職?員或其關係?,不得與公職?員服務之機關或受其監督之機關為買賣、租賃、承攬等交易?為。違反前段規定者,依公職?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5條處罰,公職?員之關係?依同法第3條規定其範圍如下:(?)公職?員之配偶或共同?活之家屬。(?)公職?員之?等親等以內親屬。(三)公職?員或其配偶信託財產之受託?。(四)公職?員、第?款及第?款所列?員擔任負責?、董事、監察?或經理?之營利事業。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計費?式】 修復計畫採總包價法計費;設計監造服務費(含?作計畫書)依政府採購法「機關委託技術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採「附表? 建築物?程技術服務建造費?百分比法(第四類)」之固定費率計算。 【開標?式】 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公開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報價或企劃書,取最有利標精神,擇最符合需要者議價。資格標開標後,本處另函通知合格廠商參與評審及價格標(議價或比價)作業,若有不符規定者,不予參加評審,另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本案辦理第?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報價或企劃書者,則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辦理。並採?次投標?段開標作業開標,第?階段審核廠商資格是否符合及是否為原住?廠商,並依據「原住?族?作權保障法」第11條、?政院公共?程委員會94年12?6??程企字第 09400451080號函及95年8?2??程企字第09500290910號函,優先決標予原住?廠商,如無原住?廠商投標、無原住?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就全部合格之投標廠商進?第?階段開標作業,將就全部投標廠商進?開標,無原住?廠商優先決標原則。廠商非為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所述各款公司廠家外,應檢附最近?期或前?期納稅證明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及附款?式】 電?領標250元,電?收費領標詳以下網址:web.pcc.gov.tw(??下載)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憑據書?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電?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憑據」之功能列印)俾利本處查驗。 【其他】 1、本處位址屬非限時投遞區,請廠商??斟酌投寄標單時間。其他注意事項詳?投標須知、契約條款等公開文件。 2、本案提供電?領標,開標後如有比減價需要,廠商應親?到場辦理,否則視為放棄比減價。 3、得標廠商如違反公職?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由本處逕?解除採購契約並依法處理。 4、異議及申訴:廠商與本處關於招標、審標、決標、履約或驗收之爭議,應依政府採購法相關異議及申訴之規定辦理。 5、公職?員或其關係?,不得與公職?員服務之機關或受其監督之機關為買賣、租賃、承攬等交易?為。違反前段規定者,依公職?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5條處罰,公職?員之關係?依同法第3條規定其範圍如下:(?)公職?員之配偶或共同?活之家屬。(?)公職?員之?等親等以內親屬。(三)公職?員或其配偶信託財產之受託?。(四)公職?員、第?款及第?款所列?員擔任負責?、董事、監察?或經理?之營利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