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006514
公佈日期 : 2025/03/26
採購單位 :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
採購案號 : km11407016
採購名稱 : 中山林生態教室展示規劃設計施作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4115644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495,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km11407016
採購名稱:中山林生態教室展示規劃設計施作案
採購類別:工程-活動行銷廣告類
採購單位: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
機關地址:892金門縣金寧鄉伯玉路2段460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陳隆盛
連絡人電話:(082)313171
傳真號碼:(082)31313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3/13
截止收件日期:2025/03/17
開標日期:2025/03/1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500,000 元
Email:daniel@nps.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投標廠商參審資格:需符合以下條件: (一)廠商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 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 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 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 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 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二)納稅證明文件: 1.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 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 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 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 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 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2.依法免繳納營業稅稅金者應附文件:應繳交申報書影本。 3.依法免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稅金者應附文件: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 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須依式填寫完整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者(隨附公職人員及關係 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四)授權書(正本)(得當場提出)。 二、領標時間:公告期間上班時間內。 三、領標地點:本處行政中心服務台。 四、領標方式: (一)親自領取:親洽本處領取(地址:892金門縣金寧鄉伯玉路2段460號)。 (二)電子領標:逕自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網址https://web.pcc.gov.tw。 五、廠商投標時,檢附廠商資格1式1份及服務建議書(企劃書)1式10份,放置一個投標封一併投遞,寄送達至本處(地址:892金門縣金寧鄉伯玉路2段460號)。 六、疑議、異議受理:本處保育研究科,承辦人電話:082-313171;本處兼辦政風人員投訴電話:082-313160。 七、[開標及評審時間] 114年3月17日下午5時10分整於本處一樓開標室辦理資格審查,資格符合者於114年3月19日上午11時整於本處第一會議室進行第2階段規格審查(評審),會議時間如有異動,另行電話通知。 八、公職人員應遵守「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身分揭露義務。 九、投標廠商應遵守「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構)使用生成式AI參考指引」。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投標廠商參審資格:需符合以下條件: (一)廠商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 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 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 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 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 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二)納稅證明文件: 1.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 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 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 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 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 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2.依法免繳納營業稅稅金者應附文件:應繳交申報書影本。 3.依法免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稅金者應附文件: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 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須依式填寫完整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者(隨附公職人員及關係 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四)授權書(正本)(得當場提出)。 二、領標時間:公告期間上班時間內。 三、領標地點:本處行政中心服務台。 四、領標方式: (一)親自領取:親洽本處領取(地址:892金門縣金寧鄉伯玉路2段460號)。 (二)電子領標:逕自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網址https://web.pcc.gov.tw。 五、廠商投標時,檢附廠商資格1式1份及服務建議書(企劃書)1式10份,放置一個投標封一併投遞,寄送達至本處(地址:892金門縣金寧鄉伯玉路2段460號)。 六、疑議、異議受理:本處保育研究科,承辦人電話:082-313171;本處兼辦政風人員投訴電話:082-313160。 七、[開標及評審時間] 114年3月17日下午5時10分整於本處一樓開標室辦理資格審查,資格符合者於114年3月19日上午11時整於本處第一會議室進行第2階段規格審查(評審),會議時間如有異動,另行電話通知。 八、公職人員應遵守「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身分揭露義務。 九、投標廠商應遵守「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構)使用生成式AI參考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