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005211
公佈日期 : 2025/03/26
採購單位 : 臺南市佳里區公所
採購案號 : 114023
採購名稱 : 114年佳里區轄內道路、排水及結構等公共設施維護工程(開口契約)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963897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1,0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023
採購名稱:114年佳里區轄內道路、排水及結構等公共設施維護工程(開口契約)
採購類別:工程-水資源類
採購單位:臺南市佳里區公所
機關地址:722臺南市佳里區忠孝路5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葉技士
連絡人電話:(06)7222127#266
傳真號碼:(06)723540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3/20
截止收件日期:2025/03/25
開標日期:2025/03/2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2,155,140 元
Email:zxc29963942@mail.tainan.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附加說明 :
1.以現金繳納押標金之繳納處所或金融機構:佳里區農會,戶名:臺南市佳里區公所保管款專戶,帳號:00069-1600-95503。本所暫收保管款專戶內,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證件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需於開標後5天內退還),本所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 2.餘請詳閱招標文件及投標須知。 3.受理疑義、異議單位:臺南市佳里區公所農業及建設課,電話:06-7222127轉266,傳真:06-7235406,地址:臺南市佳里區忠孝路5號。 4.檢舉受理單位:臺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2,臺南新南郵局第1號信箱。 5.廠商得標後應納之印花稅,應向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6.因颱風等災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時,本公告之領標投標截止期限及開標日期延期處理方式,請詳見投標須知。 7.為應標案收件等相關作業,須另收橡皮圖章費用新臺幣145元整(歸廠商所有並附收據)。 8.複數決標,決標家數上限3家,由最低價廠商得標,其餘廠商依廠商報價由低到高排列,並依序洽詢是否跟進該最低標併列得標,如最低標價格低於底價8成,待廠商說明後,續辦理議價及決標等作業;機關保留採購項目或數量選擇之組合權利,並擁有最終解釋權,每個案派工由機關指派,實際派工金額上限以各得標廠商派工總額不超過預算金額為原則,超出預算金額部分洽各得標廠商辦理後續擴充。(項目或數量選擇之組合方式如附件。例如得由廠商分項報價之項目,或依不同數量報價之項目及數量之上、下限;投標廠商得標項目或數量之限制、開標順序、願比照得標廠商之價格者得併列為得標廠商、決標廠商家數上限等)。(1).補助經費指派原則:依補助機關核定順序依得標廠商順序指派。(2).得標廠商如發生履約延遲本所得指派其他廠商執行後續案件,俾提升機關執行率。(3).得標廠商如未依機關指派執行,視其情形依採購法第101條規定處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以現金繳納押標金之繳納處所或金融機構:佳里區農會,戶名:臺南市佳里區公所保管款專戶,帳號:00069-1600-95503。本所暫收保管款專戶內,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證件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需於開標後5天內退還),本所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 2.餘請詳閱招標文件及投標須知。 3.受理疑義、異議單位:臺南市佳里區公所農業及建設課,電話:06-7222127轉266,傳真:06-7235406,地址:臺南市佳里區忠孝路5號。 4.檢舉受理單位:臺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2,臺南新南郵局第1號信箱。 5.廠商得標後應納之印花稅,應向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6.因颱風等災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時,本公告之領標投標截止期限及開標日期延期處理方式,請詳見投標須知。 7.為應標案收件等相關作業,須另收橡皮圖章費用新臺幣145元整(歸廠商所有並附收據)。 8.複數決標,決標家數上限3家,由最低價廠商得標,其餘廠商依廠商報價由低到高排列,並依序洽詢是否跟進該最低標併列得標,如最低標價格低於底價8成,待廠商說明後,續辦理議價及決標等作業;機關保留採購項目或數量選擇之組合權利,並擁有最終解釋權,每個案派工由機關指派,實際派工金額上限以各得標廠商派工總額不超過預算金額為原則,超出預算金額部分洽各得標廠商辦理後續擴充。(項目或數量選擇之組合方式如附件。例如得由廠商分項報價之項目,或依不同數量報價之項目及數量之上、下限;投標廠商得標項目或數量之限制、開標順序、願比照得標廠商之價格者得併列為得標廠商、決標廠商家數上限等)。(1).補助經費指派原則:依補助機關核定順序依得標廠商順序指派。(2).得標廠商如發生履約延遲本所得指派其他廠商執行後續案件,俾提升機關執行率。(3).得標廠商如未依機關指派執行,視其情形依採購法第101條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