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004505
公佈日期 : 2025/03/26
採購單位 :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區管理處
採購案號 : WR-114-1034-0001
採購名稱 : 成功系統-都蘭增設加壓站機電設備採購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498275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01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WR-114-1034-0001
採購名稱:成功系統-都蘭增設加壓站機電設備採購
採購類別:採購-機具設備類
採購單位: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區管理處
機關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臨海路1段48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郭武昌
連絡人電話:(089)326121#790
傳真號碼:(089)35751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3/12
截止收件日期:2025/03/19
開標日期:2025/03/2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038,450 元
Email:0933626201@mail.water.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符合下列之一:(一)E601010甲級電氣承裝業(二)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電子領標網址﹝https://web.pcc.gov.tw﹞下載該案招標文件唯未經本機關同意者不得任意複製 抄襲 轉載 篡改。 二、詳情請閱招標文件。【標單文件如有誤繕仍以上網公告資料為準】 備註: 1.本處政風室廉政檢舉信箱:台東郵政第59號。 廉政檢舉電話:089-325402。廉政檢舉傳真:089-345568。 2. 本案採購如有疑義,請電洽設計單位 工務課089-326121#313 蔡先生洽詢,廠商應詳閱各項招標文件,對於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向本處採購單位提出 電話:(089)326121 轉790 傳真:(089)357514。 3.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信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4.招標機關因故停止辦公「電子領標截標日期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依「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各機關招標公告之截止收件日(以下簡稱截標日)或開標日是否延期處理原則」辦理,不另行告知。 三、依據政府採購法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辦法2條第1項第3款規定: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報價或企劃書時,得經機關首長或授權人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辦理1家廠商議價、2家廠商比價方式開標。 四、本採購廠商資格:適用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者優先辦理。 五、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於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敘明將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六、投標時原住民廠商應加附以件下證件: (一)獨資者:應附負責人(原住民)戶口謄本以確定身份。 (二)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指經政府立案,其負責人為原住民,且原住民社員、會員、理監事、董監事及股東之人數,達百分之八十以上,經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證明者。 (三) 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證明,應檢具下列文件: 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有效期間為六個月) 2、負責人之戶口名簿影本。 3、社員名簿、會員名冊、理監事或董監事名冊、股東名簿及其中具有原住民身分者之戶口名簿影本。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電子領標網址﹝https://web.pcc.gov.tw﹞下載該案招標文件唯未經本機關同意者不得任意複製 抄襲 轉載 篡改。 二、詳情請閱招標文件。【標單文件如有誤繕仍以上網公告資料為準】 備註: 1.本處政風室廉政檢舉信箱:台東郵政第59號。 廉政檢舉電話:089-325402。廉政檢舉傳真:089-345568。 2. 本案採購如有疑義,請電洽設計單位 工務課089-326121#313 蔡先生洽詢,廠商應詳閱各項招標文件,對於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向本處採購單位提出 電話:(089)326121 轉790 傳真:(089)357514。 3.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信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4.招標機關因故停止辦公「電子領標截標日期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依「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各機關招標公告之截止收件日(以下簡稱截標日)或開標日是否延期處理原則」辦理,不另行告知。 三、依據政府採購法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辦法2條第1項第3款規定: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報價或企劃書時,得經機關首長或授權人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辦理1家廠商議價、2家廠商比價方式開標。 四、本採購廠商資格:適用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者優先辦理。 五、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於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敘明將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六、投標時原住民廠商應加附以件下證件: (一)獨資者:應附負責人(原住民)戶口謄本以確定身份。 (二)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指經政府立案,其負責人為原住民,且原住民社員、會員、理監事、董監事及股東之人數,達百分之八十以上,經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證明者。 (三) 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證明,應檢具下列文件: 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有效期間為六個月) 2、負責人之戶口名簿影本。 3、社員名簿、會員名冊、理監事或董監事名冊、股東名簿及其中具有原住民身分者之戶口名簿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