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004375
公佈日期 : 2025/03/25
採購單位 : 桃園市楊梅區公所
採購案號 : ym114006
採購名稱 : 114年度楊梅區各里簡易工程採購委託設計監造服務(開口合約)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426977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ym114006
採購名稱:114年度楊梅區各里簡易工程採購委託設計監造服務(開口合約)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桃園市楊梅區公所
機關地址:326桃園市楊梅區大成路2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黃光華
連絡人電話:(03)4783683#1816
傳真號碼:(03)4855188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2/07
截止收件日期:2025/02/12
開標日期:2025/02/1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67,160 元
Email:10061303@mail.tycg.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料:建築師事務所或電機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影本: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1).廠商之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營業項目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 (3).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具電機工程科)。 (4).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 (5).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6).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期前半年內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2.建築師或電機技師。 (1).建築師開業證書或電機技師有效期執業執照。 (2).最近一期負責人所得稅納稅證明(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 (3).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4).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期前半年內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三)其他投標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企劃書。 3.電子領標憑據。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經機關依採購法第53條規定,通知廠商應於 分鐘(未載明者為10分鐘)內辦理比減程序,未到場者,視同放棄。但不影響其為合格廠商者,仍得為決標對象(投標廠商應於開標當日準時到場,若因遲到於主持人宣布進行優先減價及議比價程序後到場者,則喪失當次優先減價及比減價格之資格)。 2.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1日,每日上網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3.本案招標需求、現地勘查及規格問題,請購單位聯絡人及電話:民政課黃光華03-4783683*1816;本案採購程序問題,採購單位聯絡人及電話:秘書室申嘉琪03-4783683*1611。 4. 本案領標、投標之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如遇天災停止上班,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領、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代之。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經機關依採購法第53條規定,通知廠商應於 分鐘(未載明者為10分鐘)內辦理比減程序,未到場者,視同放棄。但不影響其為合格廠商者,仍得為決標對象(投標廠商應於開標當日準時到場,若因遲到於主持人宣布進行優先減價及議比價程序後到場者,則喪失當次優先減價及比減價格之資格)。 2.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1日,每日上網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3.本案招標需求、現地勘查及規格問題,請購單位聯絡人及電話:民政課黃光華03-4783683*1816;本案採購程序問題,採購單位聯絡人及電話:秘書室申嘉琪03-4783683*1611。 4. 本案領標、投標之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如遇天災停止上班,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領、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