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004082
公佈日期 : 2025/03/25
採購單位 :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B14A00275
採購名稱 : 貓空纜車系統場站化糞池抽肥工作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558062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204,32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B14A00275
採購名稱:貓空纜車系統場站化糞池抽肥工作
採購類別:工程-環保醫療類
採購單位: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2樓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遊憩事業處纜車中心陳彥蓁
連絡人電話:(02)29363730#3208
傳真號碼:(02)2511897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3/12
截止收件日期:2025/03/19
開標日期:2025/03/2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465,195 元
Email:fion@metro.taipei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二)本案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J101030廢棄物清除業、J101090廢棄物清理業、J101060廢(污)水處理業。 (四)廢棄物清除或處理許可證影本,許可種類須需包含水肥或糞尿等廢棄物(D-0104) (五)應檢附之登記或設立、納稅、信用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3月13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33李小姐,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無規格審查) (六)履約: 詳細地點: 貓空纜車系統場站(轉角二站及指南宮站等)或機關指定地點。(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本案為貓空纜車系統場站化糞池抽肥工作契約,契約內容主要區分為水肥清運費、污水下水道使用費、氣密式鑄鐵人孔蓋、化糞池出水口通管費用、緊急通知抽運費用等項目,施做數量以機關依需求開立各通報單。 2.本案為開口契約,採總價決標,單價訂約。機關開立通知單之期限為契約約定之履約期限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機關應依採購標的需求開立通知單,通知廠商履約,通知單應明訂各次履約期限,惟所剩契約價金不足執行下次通報單之需求時,得視為上限金額用罄。 3.本案第1次開標時,若未能取具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本機關將 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 辦理。 4.決標後之單價調整事項及最低標廠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之處理方式,依投標須知規定辦理。 5.為配合臺北市政府電子化核銷作業推動計畫,廠商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餘詳契約第5條。 (八)本次修正內容如下: 1.公告:第三十四點、修正前: (一)押標金:新臺幣 58,000 元。 修正後: (一)押標金:不須繳納押標金。 2.公告: (七)其他規定:3.本案第1次開標時,若未能取具3家以上廠商之書 面報價或企劃書,本機關將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3.投標須知:第十九條、 修正前: 一定金額:新臺幣 58,000 元。 修正後:(一)無需繳納。 4.投標須知:第七十三條、修正前: 1.得標廠商應繳納履約保證金,額度為契約金額之 10 %。 修正後: 2.無需繳納。 5.勞務契約: 第十一條、修正前: 於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後30日內發還。有分段或部分驗收情形者,得按比例分次發還。 修正後:沒有勾選。 6.本次變更因修訂招標文件,屬重大修正,故視為修正後第一次招標。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3月13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33李小姐,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無規格審查) (六)履約: 詳細地點: 貓空纜車系統場站(轉角二站及指南宮站等)或機關指定地點。(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本案為貓空纜車系統場站化糞池抽肥工作契約,契約內容主要區分為水肥清運費、污水下水道使用費、氣密式鑄鐵人孔蓋、化糞池出水口通管費用、緊急通知抽運費用等項目,施做數量以機關依需求開立各通報單。 2.本案為開口契約,採總價決標,單價訂約。機關開立通知單之期限為契約約定之履約期限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機關應依採購標的需求開立通知單,通知廠商履約,通知單應明訂各次履約期限,惟所剩契約價金不足執行下次通報單之需求時,得視為上限金額用罄。 3.本案第1次開標時,若未能取具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本機關將 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 辦理。 4.決標後之單價調整事項及最低標廠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之處理方式,依投標須知規定辦理。 5.為配合臺北市政府電子化核銷作業推動計畫,廠商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餘詳契約第5條。 (八)本次修正內容如下: 1.公告:第三十四點、修正前: (一)押標金:新臺幣 58,000 元。 修正後: (一)押標金:不須繳納押標金。 2.公告: (七)其他規定:3.本案第1次開標時,若未能取具3家以上廠商之書 面報價或企劃書,本機關將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3.投標須知:第十九條、 修正前: 一定金額:新臺幣 58,000 元。 修正後:(一)無需繳納。 4.投標須知:第七十三條、修正前: 1.得標廠商應繳納履約保證金,額度為契約金額之 10 %。 修正後: 2.無需繳納。 5.勞務契約: 第十一條、修正前: 於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後30日內發還。有分段或部分驗收情形者,得按比例分次發還。 修正後:沒有勾選。 6.本次變更因修訂招標文件,屬重大修正,故視為修正後第一次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