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004072
公佈日期 : 2025/03/25
採購單位 :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
採購案號 : 113630D07796
採購名稱 : 南科嘉義園區土地開發工程(第二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431809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906,5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3630D07796
採購名稱:南科嘉義園區土地開發工程(第二標)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
機關地址:744臺南市新市區南科三路二十二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規格:葉怡君;程序:黃嬿慈
連絡人電話:(06)5051001#2566;2728
傳真號碼:(06)5051307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2/12
截止收件日期:2025/03/13
開標日期:2025/03/1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927,925,375 元
Email:yant82122@stsp.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詳如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 :
一、投標檢附資料及注意事項: 1.押標金:新臺幣45,000,000元整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甲等綜合營造業。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E101011綜合營造業。 (2)甲等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3)有效期限內甲等綜合營造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3.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1)營業稅繳稅證明者(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2)所得稅證明:最近一年所得稅納稅證明或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年證明文件者,得以前一年之納稅證明文件代之。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年)或前一期(年)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註:依法免納稅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4.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5.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簡稱三用文件)【須填寫投標總標價及蓋投標廠商章、負責人章,未蓋投標廠商章及負責人章或未填寫投標總標價或未檢附者視為資格不合格】。 6.投標廠商聲明書【須蓋投標廠商章及負責人章,未蓋投標廠商章及負責人章或未檢附者視為資格不合格】。 7.切結書1【須蓋投標廠商章及負責人章,未蓋投標廠商章及負責人章或未檢附者視為資格不合格】。 8.投標標價清單【須填寫總價及蓋投標廠商章、負責人章,未填寫總價或未蓋章或未檢附者視為資格不合格】。 9.標單(含總表、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資源統計表)【投標檢附,未檢附、未填寫者視為資格不合格】。 10.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填列於「工程實績詳細表」【投標檢附,未檢附、未填寫者視為資格不合格】: A.於截止投標日前10年內完成之土木工程,其工程經費應符合下列其中一項規定: (a)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五分之二。 (b)累計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 B.土木工程之契約結算金額等有關資料應填列於「工程實績詳細表」內,並應檢附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如承辦民間工程,其文件須經公證或認證;如為外國工程實績,其文件須經該國政府或公證機構公證或認證),以及可證實該工程為土木工程之相關證明文件(如契約或設計圖說等)。 (2)具有相當財力: A.權益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十二分之一。 B.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C.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四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 11.餘詳招標文件。 二、招標文件索取方式: 1.本案提供電子領標,網址:https://web.pcc.gov.tw/pis/。 2.於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前,可攜帶隨身碟親洽本局一樓服務台領取招標文件電子檔。 3.來函索取招標文件者請自行斟酌時間,並填妥姓名、地址及索取招標文件之『標案名稱及案號』,另請附上回郵信封(郵票120元)。秘書室採購庶務科黃小姐收。 三、本案押標金:新臺幣45,000,000元、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按結算總價(如有植栽,先行扣除植栽工程結算總價)2%計算。 四、製作契約費用由得標廠商負擔。 五、其他相關說明及規定餘請詳招標文件、投標須知、投標標價清單等。 六、廠商得標後印花稅繳納請洽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新化分局,或自行以網路申報開立大額印花稅繳款書(地方稅網路申報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如有網路申報或印花稅相關問題請洽該分局印花稅承辦人員,聯絡電話(06)5981110分機2402-2404、信箱d0441@tntb.gov.tw、傳真(06)598215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投標檢附資料及注意事項: 1.押標金:新臺幣45,000,000元整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甲等綜合營造業。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E101011綜合營造業。 (2)甲等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3)有效期限內甲等綜合營造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3.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1)營業稅繳稅證明者(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2)所得稅證明:最近一年所得稅納稅證明或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年證明文件者,得以前一年之納稅證明文件代之。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年)或前一期(年)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註:依法免納稅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4.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5.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簡稱三用文件)【須填寫投標總標價及蓋投標廠商章、負責人章,未蓋投標廠商章及負責人章或未填寫投標總標價或未檢附者視為資格不合格】。 6.投標廠商聲明書【須蓋投標廠商章及負責人章,未蓋投標廠商章及負責人章或未檢附者視為資格不合格】。 7.切結書1【須蓋投標廠商章及負責人章,未蓋投標廠商章及負責人章或未檢附者視為資格不合格】。 8.投標標價清單【須填寫總價及蓋投標廠商章、負責人章,未填寫總價或未蓋章或未檢附者視為資格不合格】。 9.標單(含總表、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資源統計表)【投標檢附,未檢附、未填寫者視為資格不合格】。 10.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填列於「工程實績詳細表」【投標檢附,未檢附、未填寫者視為資格不合格】: A.於截止投標日前10年內完成之土木工程,其工程經費應符合下列其中一項規定: (a)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五分之二。 (b)累計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 B.土木工程之契約結算金額等有關資料應填列於「工程實績詳細表」內,並應檢附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如承辦民間工程,其文件須經公證或認證;如為外國工程實績,其文件須經該國政府或公證機構公證或認證),以及可證實該工程為土木工程之相關證明文件(如契約或設計圖說等)。 (2)具有相當財力: A.權益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十二分之一。 B.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C.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四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 11.餘詳招標文件。 二、招標文件索取方式: 1.本案提供電子領標,網址:https://web.pcc.gov.tw/pis/。 2.於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前,可攜帶隨身碟親洽本局一樓服務台領取招標文件電子檔。 3.來函索取招標文件者請自行斟酌時間,並填妥姓名、地址及索取招標文件之『標案名稱及案號』,另請附上回郵信封(郵票120元)。秘書室採購庶務科黃小姐收。 三、本案押標金:新臺幣45,000,000元、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按結算總價(如有植栽,先行扣除植栽工程結算總價)2%計算。 四、製作契約費用由得標廠商負擔。 五、其他相關說明及規定餘請詳招標文件、投標須知、投標標價清單等。 六、廠商得標後印花稅繳納請洽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新化分局,或自行以網路申報開立大額印花稅繳款書(地方稅網路申報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如有網路申報或印花稅相關問題請洽該分局印花稅承辦人員,聯絡電話(06)5981110分機2402-2404、信箱d0441@tntb.gov.tw、傳真(06)598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