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003721
公佈日期 : 2025/03/24
採購單位 : 宜蘭縣冬山鄉公所
採購案號 : 114-02-27
採購名稱 : 114年冬山鄉龍舟競渡系列活動-選手之夜辦桌宴勞務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923836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02-27
採購名稱:114年冬山鄉龍舟競渡系列活動-選手之夜辦桌宴勞務採購案
採購類別:採購-食物類
採購單位:宜蘭縣冬山鄉公所
機關地址:269宜蘭縣冬山鄉南興村冬山路100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游小姐
連絡人電話:(03)9591105#131
傳真號碼:(03)959031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3/06
截止收件日期:2025/03/12
開標日期:2025/03/1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20,000 元
Email:dungshan@mail.e-land.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廠商資格摘要]經政府登記合格,具備合格證件,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情形,營業項目為餐館業(營業項目代碼:F501060)或其他餐飲業(營業項目代碼:F501990)等廠商。另投標時應檢附企劃書1式8份。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請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電子領標不收取文件工本費。非電子領標每標200元整,以現金或郵政匯票均可(逕向本所財政課繳交文件工本費,再掣據向秘書室領取書面招標文件【紙本招標文件1份】)。 [開標地點]:本所3樓第二會議室(宜蘭縣冬山鄉南興村冬山路100號) [押標金額度]:免。 [履約保證金額度]:免。 [保固保證金額度]:免。 [其他]: 1.本機關提供之電子(網路)招標文件下載後,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如經重製或篡改後投標,其投標文件視同偽造或變造投標文件。 2.本標案採不分段開標,依招標公告登載之時間及地點開標,辦理廠商資格審查,符合招標文件所定資格之廠商由本所另函或電話通知參與評審後,再函請優勝廠商辦理議約。 3.本案第一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合格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則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惟投標廠商仍須經評審過程,符合合格門檻(滿分100分, 出席評審委員評定總平均分數70分【含】以上為合格),且經過半數出席委員評定70分(含)以上者,始為優勝廠商,取得議價(約)資格(詳本採購案評審須知)。 4.本案採固定單價訂約,每桌單價新台幣4000元【含服務費、稅捐、桌椅佈置及每桌飲料約1,000cc左右2瓶等所有費用】,廠商不得加收額外費用,實際費用依契約固定單價【每桌新台幣4,000元】或決標單價(廠商自願減價之金額)乘以實際履約數量【桌數】結算,惟契約結算總金額不得超過新台幣32萬元)(詳本採購案需求說明書及契約)。 5.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至114年5月31日止。其他:廠商應於114年5月17日(星期六)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時間暫訂下午5時30分至8時30分,本所得視實際需求再行調整,得標廠商應配合辦理)。如因疫情影響致活動無法辦理,廠商應配合機關另擇其他期日辦理或終止契約,若因此衍生其他費用,廠商不得以此為由要求機關補償(詳本採購案需求說明書、契約第七條)。 6.契約價金給付方式:單價計算法(本案採固定單價訂約,每桌單價新台幣4000元【含服務費、稅捐、桌椅佈置及每桌飲料約1,000cc左右2瓶等所有費用】,廠商不得加收額外費用,實際費用依契約固定單價【每桌新台幣4,000元】或決標單價(廠商自願減價之金額)乘以實際履約數量【桌數】結算,惟契約結算總金額不得超過新台幣32萬元)(詳本採購案契約第三條)。 7.契約價金給付條件:驗收後付款:於驗收合格後,機關於接到廠商提出請款單據後15工作天內,一次無息結付尾款。但涉及向補助機關申請核撥補助款者,付款期限為30工作天(詳本採購案契約第五條)。 8.驗收:其他(例如得依履約進度分期驗收,並得視案件情形採書面驗收):視活動當日開桌數量及上菜情形內容辦理實地驗收(詳本採購案契約第十二條)。 9.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5工作天內,按照招標機關所規定之格式及所需文件,與機關簽訂契約。契約書(正本2份、副本4份)之製作裝訂由得標廠商為之,其所需費用由得標廠商負擔。未及於規定期限內完成契約簽訂者,應取得機關同意辦理展延(詳本採購案投標須知第三十八點及契約書第一條)。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廠商資格摘要]經政府登記合格,具備合格證件,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情形,營業項目為餐館業(營業項目代碼:F501060)或其他餐飲業(營業項目代碼:F501990)等廠商。另投標時應檢附企劃書1式8份。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請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電子領標不收取文件工本費。非電子領標每標200元整,以現金或郵政匯票均可(逕向本所財政課繳交文件工本費,再掣據向秘書室領取書面招標文件【紙本招標文件1份】)。 [開標地點]:本所3樓第二會議室(宜蘭縣冬山鄉南興村冬山路100號) [押標金額度]:免。 [履約保證金額度]:免。 [保固保證金額度]:免。 [其他]: 1.本機關提供之電子(網路)招標文件下載後,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如經重製或篡改後投標,其投標文件視同偽造或變造投標文件。 2.本標案採不分段開標,依招標公告登載之時間及地點開標,辦理廠商資格審查,符合招標文件所定資格之廠商由本所另函或電話通知參與評審後,再函請優勝廠商辦理議約。 3.本案第一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合格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則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惟投標廠商仍須經評審過程,符合合格門檻(滿分100分, 出席評審委員評定總平均分數70分【含】以上為合格),且經過半數出席委員評定70分(含)以上者,始為優勝廠商,取得議價(約)資格(詳本採購案評審須知)。 4.本案採固定單價訂約,每桌單價新台幣4000元【含服務費、稅捐、桌椅佈置及每桌飲料約1,000cc左右2瓶等所有費用】,廠商不得加收額外費用,實際費用依契約固定單價【每桌新台幣4,000元】或決標單價(廠商自願減價之金額)乘以實際履約數量【桌數】結算,惟契約結算總金額不得超過新台幣32萬元)(詳本採購案需求說明書及契約)。 5.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至114年5月31日止。其他:廠商應於114年5月17日(星期六)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時間暫訂下午5時30分至8時30分,本所得視實際需求再行調整,得標廠商應配合辦理)。如因疫情影響致活動無法辦理,廠商應配合機關另擇其他期日辦理或終止契約,若因此衍生其他費用,廠商不得以此為由要求機關補償(詳本採購案需求說明書、契約第七條)。 6.契約價金給付方式:單價計算法(本案採固定單價訂約,每桌單價新台幣4000元【含服務費、稅捐、桌椅佈置及每桌飲料約1,000cc左右2瓶等所有費用】,廠商不得加收額外費用,實際費用依契約固定單價【每桌新台幣4,000元】或決標單價(廠商自願減價之金額)乘以實際履約數量【桌數】結算,惟契約結算總金額不得超過新台幣32萬元)(詳本採購案契約第三條)。 7.契約價金給付條件:驗收後付款:於驗收合格後,機關於接到廠商提出請款單據後15工作天內,一次無息結付尾款。但涉及向補助機關申請核撥補助款者,付款期限為30工作天(詳本採購案契約第五條)。 8.驗收:其他(例如得依履約進度分期驗收,並得視案件情形採書面驗收):視活動當日開桌數量及上菜情形內容辦理實地驗收(詳本採購案契約第十二條)。 9.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5工作天內,按照招標機關所規定之格式及所需文件,與機關簽訂契約。契約書(正本2份、副本4份)之製作裝訂由得標廠商為之,其所需費用由得標廠商負擔。未及於規定期限內完成契約簽訂者,應取得機關同意辦理展延(詳本採購案投標須知第三十八點及契約書第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