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003472
公佈日期 : 2025/03/24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採購案號 : 1140218B
採購名稱 : 114年度新北市推動辦理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計畫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0535234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0218B
採購名稱:114年度新北市推動辦理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計畫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李小姐/勞工局 陳小姐
連絡人電話:(02)29603456#7671/6583
傳真號碼:(02)2953096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2/04
截止收件日期:2025/02/18
開標日期:2025/02/1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9,200,000 元
Email:ao5646@ms.ntpc.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以「學校」參與投標者:為國內各公、私立高中職或大專院校,且科別或校內學術單位(學院、學系、研究所)與產業育成業務或得以經營關於技能技藝訓練相關,或;2.以「校內學術單位(學院、學系、研究所)」參與投標者:為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校內學術單位(學院、學系、研究所),且該等學術單位與產業育成業務或得以經營關於技能技藝訓練相關者,或;3.已立案之短期補習班,或;4.公司或行號,或;5.前4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辦理就業促進、職業訓練事項等相關業務者。); 且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且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附加說明 :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身障就業輔導科)陳小姐,電話為(02)2960-3456分機6583。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各職類、班次之訓練期程至遲於114年11月17日以前完成,養成訓練及在職訓練之訓練時數應依照『114年度推動辦理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計畫需求書』規定辦理,另學員結訓後,須持續協助輔導就業並追蹤3個月;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7條。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 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其他招標文件郵購部份領取方式及地點] 為響應節能減碳及減少紙張使用,目前只提供電子領標服務,現場領標及其他方式之領標作業暫停服務,敬請見諒。 [財政部印花稅電子化繳納政策] 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身障就業輔導科)陳小姐,電話為(02)2960-3456分機6583。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各職類、班次之訓練期程至遲於114年11月17日以前完成,養成訓練及在職訓練之訓練時數應依照『114年度推動辦理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計畫需求書』規定辦理,另學員結訓後,須持續協助輔導就業並追蹤3個月;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7條。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 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其他招標文件郵購部份領取方式及地點] 為響應節能減碳及減少紙張使用,目前只提供電子領標服務,現場領標及其他方式之領標作業暫停服務,敬請見諒。 [財政部印花稅電子化繳納政策] 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