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003218
公佈日期 : 2025/03/24
採購單位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桃園煉油廠
採購案號 : MCB1370071
採購名稱 : 114年桃廠第二重油脫硫工場大修現場儀器校正檢修工作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887923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4,695,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MCB1370071
採購名稱:114年桃廠第二重油脫硫工場大修現場儀器校正檢修工作
採購類別:採購-儀器及實驗室設備類
採購單位: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桃園煉油廠
機關地址:333桃園市龜山區民生北路一段五十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黃麥華
連絡人電話:(03)3255111#3645
傳真號碼:(03)355702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3/11
截止收件日期:2025/03/17
開標日期:2025/03/1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971,362 元
Email:631795@cpc.com.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附加說明 :
【履約期限】 1.1 本工作需配合工場停爐大修計畫施工,各階段開工日期由本廠監造人員書面通知,預計大修期間114年4月8日至114年5月28日。 1.2 本工作履約期限共分4階段: 1.2.1 第1階段停爐前準備工作,不計工期:開工日至停爐大修現場可開始施工前1日,為配合停爐大修工作之前置準備工作。 1.2.2 第2階段工場停爐大修現場可檢修工期,由現場可開始施工日起計算工期:廠商應於期限內施工完成固定檢修項目(含工場開爐前工安查核項目)及變動檢修項目,逾期依工作說明書12.3辦理。 1) 第二重油脫硫工場:可檢修工期37日曆天。 1.2.3 第3階段配合開爐準備工作,開爐日至成品油產出合格後10日曆天,不計工期:配合工場開爐期間(正常5~10日曆天)之熱鎖、調整校正、待命、緊急搶修等工作。 1.2.4 第4階段為第3階段結束次日起14日曆天,計算工期:設備機具移出、工地5S、廢棄物分類/搬運、依工作說明書8.8規定施工場地設施拆(移)除及清理環境完成後歸還本廠及提出竣工文件。 1.2.5 於第2階段工場停爐後現場交付檢修期間,本廠再交付或施工中發現有須進行修繕之工作,廠商須配合施作不得拒絕。廠商評估無法於「第2階段工期」內完成時,應提出施工計畫及施工時程,並於大修進度會議中討論,以確定施作方式及不計工期天數。 1.3 廠商應配合本廠進行開爐前製程安全查核(PSSR),優先安排檢修完成(含紀錄)工場開爐前安全查核(PSSR)項目,本廠於工程安全暨協議組織會議提供[或詳附件一、桃園煉油廠工場啟動前安全檢查表(僅第四大項儀器檢修項目)]此部分嚴重影響開爐期程。 1.4 本案已考量一例一休之工作人員休息日、例假日或應放假之日數、放假日本廠原則上禁止高風險A級作業(特別是禁止動火作業)、及特別節日及星期日製程區現場不得施工,廠商應儘早規劃前置作業、人員調度、排班及成本等全力配合施工。廠商不得以本廠未核准延時及放假日施工為由要求展延工期。 1.5 配合本廠需要或廠商提出施(趕)工計畫(須經本廠同意)須於放假日施工,廠商須於假日前一日中午12時前提出申請,由監造部門審查確認施工內容(包含其必要性、風險等級分析、簽核負責人),經簽核至副廠長後,送煉製事業部工安室審核,未核准則不得施工,工期照計。 ----------------------------------------------------------------------- ※本次更新勞務採購契約至最新版本(1140221版),非屬重大改變。 *投標廠商之標價不得高於公告之預算或公告之底價(決標原則採最高標者除外),如有前述情形者,屬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規定,為不合格標。 *招標投標及契約三用表單(放入資格標封內)。 *開標當次電子領標憑據(詳投標須知第八十二條規定)。 *本公司契約乃參酌工程會所訂定之契約範本(1140221版),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廠商報價] : 新臺幣報價,包含營業稅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取招標文件,於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前以掛號寄達或專人送達本廠採購課(如採專人送達者,非上班時間請送總值日室,並請自行衡量文件往返時效。※「本廠自民國101年12月01日起,不再提供現場領標之服務。」 [其他]:餘詳招標文件說明。看現場請事先電洽招標單主辦單位人員。 本案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桃園煉油廠,電話03-3255111#3645,傳真03-3557022本廠政風組電話:03-3255134 傳真:03-3252861 地址:桃園市龜山區民生北路一段50號。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履約期限】 1.1 本工作需配合工場停爐大修計畫施工,各階段開工日期由本廠監造人員書面通知,預計大修期間114年4月8日至114年5月28日。 1.2 本工作履約期限共分4階段: 1.2.1 第1階段停爐前準備工作,不計工期:開工日至停爐大修現場可開始施工前1日,為配合停爐大修工作之前置準備工作。 1.2.2 第2階段工場停爐大修現場可檢修工期,由現場可開始施工日起計算工期:廠商應於期限內施工完成固定檢修項目(含工場開爐前工安查核項目)及變動檢修項目,逾期依工作說明書12.3辦理。 1) 第二重油脫硫工場:可檢修工期37日曆天。 1.2.3 第3階段配合開爐準備工作,開爐日至成品油產出合格後10日曆天,不計工期:配合工場開爐期間(正常5~10日曆天)之熱鎖、調整校正、待命、緊急搶修等工作。 1.2.4 第4階段為第3階段結束次日起14日曆天,計算工期:設備機具移出、工地5S、廢棄物分類/搬運、依工作說明書8.8規定施工場地設施拆(移)除及清理環境完成後歸還本廠及提出竣工文件。 1.2.5 於第2階段工場停爐後現場交付檢修期間,本廠再交付或施工中發現有須進行修繕之工作,廠商須配合施作不得拒絕。廠商評估無法於「第2階段工期」內完成時,應提出施工計畫及施工時程,並於大修進度會議中討論,以確定施作方式及不計工期天數。 1.3 廠商應配合本廠進行開爐前製程安全查核(PSSR),優先安排檢修完成(含紀錄)工場開爐前安全查核(PSSR)項目,本廠於工程安全暨協議組織會議提供[或詳附件一、桃園煉油廠工場啟動前安全檢查表(僅第四大項儀器檢修項目)]此部分嚴重影響開爐期程。 1.4 本案已考量一例一休之工作人員休息日、例假日或應放假之日數、放假日本廠原則上禁止高風險A級作業(特別是禁止動火作業)、及特別節日及星期日製程區現場不得施工,廠商應儘早規劃前置作業、人員調度、排班及成本等全力配合施工。廠商不得以本廠未核准延時及放假日施工為由要求展延工期。 1.5 配合本廠需要或廠商提出施(趕)工計畫(須經本廠同意)須於放假日施工,廠商須於假日前一日中午12時前提出申請,由監造部門審查確認施工內容(包含其必要性、風險等級分析、簽核負責人),經簽核至副廠長後,送煉製事業部工安室審核,未核准則不得施工,工期照計。 ----------------------------------------------------------------------- ※本次更新勞務採購契約至最新版本(1140221版),非屬重大改變。 *投標廠商之標價不得高於公告之預算或公告之底價(決標原則採最高標者除外),如有前述情形者,屬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規定,為不合格標。 *招標投標及契約三用表單(放入資格標封內)。 *開標當次電子領標憑據(詳投標須知第八十二條規定)。 *本公司契約乃參酌工程會所訂定之契約範本(1140221版),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廠商報價] : 新臺幣報價,包含營業稅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取招標文件,於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前以掛號寄達或專人送達本廠採購課(如採專人送達者,非上班時間請送總值日室,並請自行衡量文件往返時效。※「本廠自民國101年12月01日起,不再提供現場領標之服務。」 [其他]:餘詳招標文件說明。看現場請事先電洽招標單主辦單位人員。 本案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桃園煉油廠,電話03-3255111#3645,傳真03-3557022本廠政風組電話:03-3255134 傳真:03-3252861 地址:桃園市龜山區民生北路一段5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