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003034
公佈日期 : 2025/03/24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採購案號 : 11407002030203715
採購名稱 : 114年度雨水下水道緊急搶修預約維護工程(臺北市全區)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688658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07002030203715
採購名稱:114年度雨水下水道緊急搶修預約維護工程(臺北市全區)
採購類別:工程-水資源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機關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潘百合
連絡人電話:(02)27208889#2620
傳真號碼:(02)2720267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2/20
截止收件日期:2025/03/03
開標日期:2025/03/0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7,535,726 元
Email:da_pan@gov.taipei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E101011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附加說明 :
[是否限定中小企業參與]:不限定。 [設計科承辦人]:雨水下水道管理科 張逸塵 電話(02)27208889轉8192 [有價回收料處理說明]:本工程包含有價廢料變賣項,係將本工程所產生之有價廢料變賣予廠商,該款項得標廠商得以現金方式繳納或由工程估驗款內扣抵,各項單價不得因決標金額所做比例調整而變動,預估數量計算所得總售價不列入標單暨發包契約總價,變賣項目及預估數量條列如後: 「瀝青混凝土刨除料變賣」,單價:575.00元/M3,預估數量:60.00M3,複價:34,500.00元。 預估變賣總價為:34,500.00元,惟發包後則由得標廠商依實做數量乘單價以結算總售價。 [投標及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履約期限及契約上限金額說明]: 1.招標公告之預算金額即契約執行之上限金額為27,535,726元。 2.本機關依採購標的需求開立通知單,通知廠商履約,通知單應明訂各次履約期限,通知期間自決標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機關如因業務之需求,得要求廠商依本契約內容及單價(含已議定完成之項目單價)延長委託期擴充至多5個月,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1,500萬元。 3.各次通知單之履約期限以各通知單規定之履約期日為準。廠商具備機械及人力需可同時執行3張通報單之履約能力,並依機關通報單上訂定之開工日進場施工,如無法確實履約,依契約第18條規定辦理。 [領標期限]:114/2/20—114/3/3/17:00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疑義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之截止期限]:114年2月24日 [本機關釋疑之期限]:114年2月26日 [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1.自送:110204臺北市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水利工程處秘書室(文書股).2.郵寄:臺北市府郵局第5號信箱(限掛)(若採郵遞方式,請自行衡酌郵遞所需時間並自行於外封上註明時限,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3.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本處政風室廉政檢舉管道]: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臺北郵局49-106號信箱、電話:(02)27202283、傳真:(02)27202276。 [其他資訊]本次開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 *本次招標文件並未變更,廠商得以前次之電子領標憑據參與人工投標【「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請自行修正】。 *本案依「採購法第93條之1第1項:機關辦理採購,得以電子化方式為之,其電子化資料並視同正式文件,得免另備書面文件。」不提供現場領標,廠商請上「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 (餘請詳閱本標案招標文件)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是否限定中小企業參與]:不限定。 [設計科承辦人]:雨水下水道管理科 張逸塵 電話(02)27208889轉8192 [有價回收料處理說明]:本工程包含有價廢料變賣項,係將本工程所產生之有價廢料變賣予廠商,該款項得標廠商得以現金方式繳納或由工程估驗款內扣抵,各項單價不得因決標金額所做比例調整而變動,預估數量計算所得總售價不列入標單暨發包契約總價,變賣項目及預估數量條列如後: 「瀝青混凝土刨除料變賣」,單價:575.00元/M3,預估數量:60.00M3,複價:34,500.00元。 預估變賣總價為:34,500.00元,惟發包後則由得標廠商依實做數量乘單價以結算總售價。 [投標及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履約期限及契約上限金額說明]: 1.招標公告之預算金額即契約執行之上限金額為27,535,726元。 2.本機關依採購標的需求開立通知單,通知廠商履約,通知單應明訂各次履約期限,通知期間自決標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機關如因業務之需求,得要求廠商依本契約內容及單價(含已議定完成之項目單價)延長委託期擴充至多5個月,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1,500萬元。 3.各次通知單之履約期限以各通知單規定之履約期日為準。廠商具備機械及人力需可同時執行3張通報單之履約能力,並依機關通報單上訂定之開工日進場施工,如無法確實履約,依契約第18條規定辦理。 [領標期限]:114/2/20—114/3/3/17:00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疑義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之截止期限]:114年2月24日 [本機關釋疑之期限]:114年2月26日 [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1.自送:110204臺北市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水利工程處秘書室(文書股).2.郵寄:臺北市府郵局第5號信箱(限掛)(若採郵遞方式,請自行衡酌郵遞所需時間並自行於外封上註明時限,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3.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本處政風室廉政檢舉管道]: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臺北郵局49-106號信箱、電話:(02)27202283、傳真:(02)27202276。 [其他資訊]本次開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 *本次招標文件並未變更,廠商得以前次之電子領標憑據參與人工投標【「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請自行修正】。 *本案依「採購法第93條之1第1項:機關辦理採購,得以電子化方式為之,其電子化資料並視同正式文件,得免另備書面文件。」不提供現場領標,廠商請上「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 (餘請詳閱本標案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