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002954
公佈日期 : 2025/03/24
採購單位 : 臺中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B11300026
採購名稱 : 北屯機廠鋼軌銲接作業區增設廠棚委託設計及監造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685672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B11300026
採購名稱:北屯機廠鋼軌銲接作業區增設廠棚委託設計及監造案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臺中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406臺中市北屯區松竹路一段1000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維修處 軌道土木廠 吳元耀
連絡人電話:(04)24375537#772612
傳真號碼:(04)22241949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2/13
截止收件日期:2025/02/24
開標日期:2025/02/2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7,170,076 元
Email:wu110065@tmrt.com.tw
廠商資格 :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押標金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符合「廠商資格」規定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建築師、技師等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 (1)建築師開業證明文件 (2)技師或建築師執業執照 4.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5.授權委託書(得於開標時現場提出) 6.退還押標金及投標文件申請單(得於開標時現場提出) 7.電子領標憑證(非電子領標者免附,未提出者得當場說明)(依投標須知規定) 8.總標單及詳細價目表 9.切結書1(得於開標時現場提出) 10.服務建議書10份及可供存取電子檔光碟片1張
附加說明 :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2月15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廠商請求釋疑逾越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機關得不予受理)。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04-24375537轉760125,傳真:04-22241949、地址:臺中市北屯區松竹路一段1000號行政處(本機關釋疑期限為「截止投標日往前減去『本案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一日者以一日計』之期日)。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無規格審查) (六)履約: 1.詳細地點: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2.本標的無給付預付款 (七)其他規定: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八)履約期限: 1.廠商應自決標日起45工作天內,將基本設計報告書乙式5份(含電子檔)提送機關書面或會議審查。 2.廠商應自基本設計文件機關通知審查核可日起60日內,完成細部設計文件乙式5份(含電子檔)提送機關書面或會議審查 3.廠商應自機關通知日起30日內,掛件至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辦理都市設計審議相關程序。 4.廠商應自主管機關通知都市設計審議相關程序核准日起60日內,完成工程招標相關文件乙式1份(含電子檔)提送機關書面審核。 5.廠商應自主管機關通知都市設計審議相關程序核准日起60日內,掛件至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辦理本案建築執照(含建築物變更使用執照)。 6.廠商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2月15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廠商請求釋疑逾越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機關得不予受理)。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04-24375537轉760125,傳真:04-22241949、地址:臺中市北屯區松竹路一段1000號行政處(本機關釋疑期限為「截止投標日往前減去『本案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一日者以一日計』之期日)。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無規格審查) (六)履約: 1.詳細地點: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2.本標的無給付預付款 (七)其他規定: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八)履約期限: 1.廠商應自決標日起45工作天內,將基本設計報告書乙式5份(含電子檔)提送機關書面或會議審查。 2.廠商應自基本設計文件機關通知審查核可日起60日內,完成細部設計文件乙式5份(含電子檔)提送機關書面或會議審查 3.廠商應自機關通知日起30日內,掛件至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辦理都市設計審議相關程序。 4.廠商應自主管機關通知都市設計審議相關程序核准日起60日內,完成工程招標相關文件乙式1份(含電子檔)提送機關書面審核。 5.廠商應自主管機關通知都市設計審議相關程序核准日起60日內,掛件至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辦理本案建築執照(含建築物變更使用執照)。 6.廠商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