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002416
公佈日期 : 2025/03/21
採購單位 : 國家安全局
採購案號 : 114M13090235-1
採購名稱 : 114年度勤務服裝及勤務鞋等2組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182582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M13090235-1
採購名稱:114年度勤務服裝及勤務鞋等2組採購案
採購類別:採購-衣物穿著類
採購單位:國家安全局
機關地址:111臺北市士林區仰德大道1段110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規格履約驗收付款洽分機51605邱小姐,招標程序洽分機55290陳先生
連絡人電話:(02)28891088#51605
傳真號碼:(02)2881910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1/24
截止收件日期:2025/02/18
開標日期:2025/02/1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6,946,000 元
Email:np@nsb.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上述證明與資格等文件細節說明,於投標須知第64條均有敘明。
附加說明 :
附加說明〔附加說明限填2000個中文字,故擇摘要列舉項目,完整說明請詳閱投標須知及契約細節說明〕 【本局停車場注意事項】:本局停車場公務臨停車位有限,且不保證有空位能停,故請來局現場開標廠商,考量適宜之通勤方式,並留意交通及開標時間。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規定實施電子領標,無備書面文件,請有意競標廠商逕至工程會指定網站下載或電洽電子領投標系統維護廠商中華電信0800-080-512由專人協處。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本案實施電子領標,本局無再收取文件費用。 [其他]: 一、本案係一次投標,服務建議書(企劃書)與投標文件一併裝入投標封套(箱)即可,無須分別密封。分成第1階段開標及第2階段評選會議舉行;開標當日僅為第1階段投標文件審查作業,投標廠商得不到場(不影響投標資格與權利);第2階段本機關將另行通知第1階段投標文件合格之廠商,進行評選作業。 二、有關案內需求規範等問題者,請於上班時間內(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11時30分,下午14時00分至16時30分止),電洽02-28817088轉51605邱小姐洽詢協處。 三、請注意投標必備文件包括廠商聲明書,投標招標契約三用文件,標價清單,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納稅證明,委託書(委託書得於開標現場出具),服務建議書(企劃書)等,請依投標須知檢附以備審驗;押標金支票抬頭請以「國家安全局」開立,若以現金繳納押標金者,請依投標須知第37條規定之方式辦理。 四、參與競標廠商,請委託人於開標(評選)當日攜帶公司大小章及委託人身分證件出席,以備查驗。投標廠商請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通知期限:係本案招標公告之開標時間)(詳投標須知第29條) 五、遇颱風天開標處理作法詳投標須知第87條規定。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附加說明〔附加說明限填2000個中文字,故擇摘要列舉項目,完整說明請詳閱投標須知及契約細節說明〕 【本局停車場注意事項】:本局停車場公務臨停車位有限,且不保證有空位能停,故請來局現場開標廠商,考量適宜之通勤方式,並留意交通及開標時間。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規定實施電子領標,無備書面文件,請有意競標廠商逕至工程會指定網站下載或電洽電子領投標系統維護廠商中華電信0800-080-512由專人協處。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本案實施電子領標,本局無再收取文件費用。 [其他]: 一、本案係一次投標,服務建議書(企劃書)與投標文件一併裝入投標封套(箱)即可,無須分別密封。分成第1階段開標及第2階段評選會議舉行;開標當日僅為第1階段投標文件審查作業,投標廠商得不到場(不影響投標資格與權利);第2階段本機關將另行通知第1階段投標文件合格之廠商,進行評選作業。 二、有關案內需求規範等問題者,請於上班時間內(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11時30分,下午14時00分至16時30分止),電洽02-28817088轉51605邱小姐洽詢協處。 三、請注意投標必備文件包括廠商聲明書,投標招標契約三用文件,標價清單,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納稅證明,委託書(委託書得於開標現場出具),服務建議書(企劃書)等,請依投標須知檢附以備審驗;押標金支票抬頭請以「國家安全局」開立,若以現金繳納押標金者,請依投標須知第37條規定之方式辦理。 四、參與競標廠商,請委託人於開標(評選)當日攜帶公司大小章及委託人身分證件出席,以備查驗。投標廠商請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通知期限:係本案招標公告之開標時間)(詳投標須知第29條) 五、遇颱風天開標處理作法詳投標須知第87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