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002403
公佈日期 : 2025/03/21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採購案號 : 1140101C0003
採購名稱 : 114年度一般道路更新工程開口契約(第1-6標)及114年度臺北市道路更新及附屬設施改善工程開口契約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3421600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0101C0003
採購名稱:114年度一般道路更新工程開口契約(第1-6標)及114年度臺北市道路更新及附屬設施改善工程開口契約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南區3樓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陳建宏
連絡人電話:(02)27208889#1136
傳真號碼:(02)2725392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2/19
截止收件日期:2025/02/24
開標日期:2025/02/2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820,000,000 元
Email:teri@gov.taipei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須同時符合「E101011綜合營造業甲等(含以上)」及「C803990其他石油及煤製品製造業」,允許共同投標,家數以2家為上限,應以綜合營造業廠商為代表廠商;如符合所有資格之廠商仍得單獨投標。(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
※本次招標第4次更正事項說明如下: (一)更正招標文件內容詳「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空白標單.XML檔,另投標須知附錄七(投標封套)配合修正。 (三)「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之展延期限如上所述。 (四)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五)廠商對招標文件變更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2月2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2月2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六)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展延至114年6月25日。 (七)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4年2月14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本次招標第3次更正事項說明如下: (一)更正招標文件內容詳「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預算單價及空白標單。 (三)「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之展延期限如上所述。 (四)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五)廠商對招標文件變更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2月1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2月1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六)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展延至114年6月21日。 (七)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4年2月13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本次招標第2次更正事項說明如下: (一)本案為檢討並回應廠商疑義刻正重新研議調整招標文件,故暫延長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之展延期限如上所述。展延期限將屆前,請注意本案後續招標訊息。 (二)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展延至114年6月20日。 (三)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4年2月5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事項說明如下: (一)更正招標文件內容:補充預算書、評選須知、修正對照表。 (二)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變更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2月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2月10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四)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4年1月24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不得。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南區4樓;承辦人員:潘羽婷;電話:02-2720-8889分機2602)。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2月3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2月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114年6月14日。 ※本案採最有利標決標,投標書標價超過公告之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請廠商注意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黏貼於標封(投標封套)外,或於開標後依代辦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本次招標第4次更正事項說明如下: (一)更正招標文件內容詳「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空白標單.XML檔,另投標須知附錄七(投標封套)配合修正。 (三)「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之展延期限如上所述。 (四)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五)廠商對招標文件變更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2月2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2月2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六)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展延至114年6月25日。 (七)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4年2月14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本次招標第3次更正事項說明如下: (一)更正招標文件內容詳「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預算單價及空白標單。 (三)「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之展延期限如上所述。 (四)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五)廠商對招標文件變更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2月1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2月1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六)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展延至114年6月21日。 (七)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4年2月13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本次招標第2次更正事項說明如下: (一)本案為檢討並回應廠商疑義刻正重新研議調整招標文件,故暫延長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之展延期限如上所述。展延期限將屆前,請注意本案後續招標訊息。 (二)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展延至114年6月20日。 (三)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4年2月5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事項說明如下: (一)更正招標文件內容:補充預算書、評選須知、修正對照表。 (二)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變更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2月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2月10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四)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4年1月24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不得。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南區4樓;承辦人員:潘羽婷;電話:02-2720-8889分機2602)。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2月3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2月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114年6月14日。 ※本案採最有利標決標,投標書標價超過公告之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請廠商注意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黏貼於標封(投標封套)外,或於開標後依代辦機關通知再行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