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002319
公佈日期 : 2025/03/21
採購單位 : 屏東縣內埔鄉公所
採購案號 : 113111501
採購名稱 : 屏東縣內埔鄉第一公墓第三棟納骨堂新建統包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9722483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3111501
採購名稱:屏東縣內埔鄉第一公墓第三棟納骨堂新建統包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屏東縣內埔鄉公所
機關地址:912屏東縣內埔鄉內埔村南華路1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廖?荏
連絡人電話:(08)7792001#507
傳真號碼:(08)778589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12/12
截止收件日期:2024/12/18
開標日期:2024/12/1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26,730,064 元
Email:DDL115@neipu.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建築師事務所。須由甲等營造業及建築師共同投標,家數以2家為上限。不論投標廠商組成為何,均以甲等綜合營造業廠商為代表廠商,且代表廠商所占契約金額比例,應為所有共同投標成員中最高者。
附加說明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以限時掛號或快捷郵遞寄達或於上班時間內專人送達本所收發室,送達時間以本所收發室實際收到時間為準,而不以郵戳為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招標文件購置方式: 1.招標文件光碟費新台幣200元整,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37元正,郵票請勿先行貼上。(匯票抬頭請註明:屏東縣內埔鄉公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上午八時至十二時,下午一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之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至本所建設課繳納文件費或購圖費後領取。 2.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止,依照「屏東縣各機關採購招標文件、圖說郵購處理要點」辦理申購。地點:屏東縣內埔鄉(村)南華路1號(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時間)。 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ww.geps.gov.tw) 下載相關招標文件。 【備註】 1.補充事項: (1)新增【屏東縣內埔鄉第一公墓納骨堂第四次變更興辦事業計畫書】於參考資料夾供參。 (2)修正【設計需求計畫書(含封面)】第6頁及第51頁:本次取消設置納骨櫃358位;本次骨灰櫃規劃設置更正為 8,700 座。 (3)工程契約第2條及第3條補充請執照配合事項(綠色字體),請自行查閱。 2.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3.押標金以現金繳納者,請至本所建設課開立繳款書(內埔鄉押標金專戶)後至內埔地區農會繳納;以金融機構支票、本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屏東縣內埔鄉公所為受款人。 4.本採購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113 年 12 月 19 日上午9時30分進行資格審查,符合資格廠商擇期辦理評選作業,評選日期另行通知,評選後結果以平均總評分達合格分數且序位合計值最低,且經機關首長或評選委員會過半數之決定者為最有利標廠商。 5.決標方式:依據政府採購法第四十七條、五十二條及第五十六條規定決標。 6.工程內容查詢請洽建設課,餘詳工程投標須知、最有利標評選須知及施工規範。 7.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本所因故(如天然災害等)停止辦公時,其截止投標日與開標日均分別順延至該日之次辦公日。 8.標單、標價清單、詳細價目表、工程估價單(估算書)等應填寫清潔,且若有塗改處應加蓋印章(免寄回或未規定寄回者除外),否則無效。 9.截止投標時間以中華電信報時為準。 10 .本案開標時投標廠商請指派人員,攜帶授權書(負責人親自出席者免附)、公司及負責人印章(或授權書相同之授權章)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以下稱本法)第60條規定,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 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請廠商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 11.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12.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3年6月20日工程企字第1130013566號函(詳如招標文件內容之參考資料)說明二:「至開業建築師事務所非屬中小企業,應填『否』;倘得標後另有預計分包予中小企業之項目及金額,請依實填寫。」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以限時掛號或快捷郵遞寄達或於上班時間內專人送達本所收發室,送達時間以本所收發室實際收到時間為準,而不以郵戳為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招標文件購置方式: 1.招標文件光碟費新台幣200元整,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37元正,郵票請勿先行貼上。(匯票抬頭請註明:屏東縣內埔鄉公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上午八時至十二時,下午一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之辦公時間內(例假日除外)至本所建設課繳納文件費或購圖費後領取。 2.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止,依照「屏東縣各機關採購招標文件、圖說郵購處理要點」辦理申購。地點:屏東縣內埔鄉(村)南華路1號(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時間)。 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ww.geps.gov.tw) 下載相關招標文件。 【備註】 1.補充事項: (1)新增【屏東縣內埔鄉第一公墓納骨堂第四次變更興辦事業計畫書】於參考資料夾供參。 (2)修正【設計需求計畫書(含封面)】第6頁及第51頁:本次取消設置納骨櫃358位;本次骨灰櫃規劃設置更正為 8,700 座。 (3)工程契約第2條及第3條補充請執照配合事項(綠色字體),請自行查閱。 2.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3.押標金以現金繳納者,請至本所建設課開立繳款書(內埔鄉押標金專戶)後至內埔地區農會繳納;以金融機構支票、本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屏東縣內埔鄉公所為受款人。 4.本採購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113 年 12 月 19 日上午9時30分進行資格審查,符合資格廠商擇期辦理評選作業,評選日期另行通知,評選後結果以平均總評分達合格分數且序位合計值最低,且經機關首長或評選委員會過半數之決定者為最有利標廠商。 5.決標方式:依據政府採購法第四十七條、五十二條及第五十六條規定決標。 6.工程內容查詢請洽建設課,餘詳工程投標須知、最有利標評選須知及施工規範。 7.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本所因故(如天然災害等)停止辦公時,其截止投標日與開標日均分別順延至該日之次辦公日。 8.標單、標價清單、詳細價目表、工程估價單(估算書)等應填寫清潔,且若有塗改處應加蓋印章(免寄回或未規定寄回者除外),否則無效。 9.截止投標時間以中華電信報時為準。 10 .本案開標時投標廠商請指派人員,攜帶授權書(負責人親自出席者免附)、公司及負責人印章(或授權書相同之授權章)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以下稱本法)第60條規定,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 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請廠商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 11.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12.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3年6月20日工程企字第1130013566號函(詳如招標文件內容之參考資料)說明二:「至開業建築師事務所非屬中小企業,應填『否』;倘得標後另有預計分包予中小企業之項目及金額,請依實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