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002213
公佈日期 : 2025/03/21
採購單位 :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中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
採購案號 : 113-5500-0301-6626-1040
採購名稱 : 霧峰區柳豐路中(110-1)第三期拓寬工程(霧工八路至台74線下方)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227039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3-5500-0301-6626-1040
採購名稱:霧峰區柳豐路中(110-1)第三期拓寬工程(霧工八路至台74線下方)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中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
機關地址:401臺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劉先生、謝小姐
連絡人電話:(04)22188680#22188200
傳真號碼:(04)2218826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2/13
截止收件日期:2025/02/19
開標日期:2025/02/2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55,041,940 元
Email:m12wj@nlma.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
附加說明 :
【備註】: 1.本工程產生之剩餘土石方回收料約2,853 m3不分土質依固定折價價值(100元/m3)按實價購。此項不因決標價比例調整變動單價,並於估驗時依已實做數量繳交當次價款。 2.本工程係分114年、115年及以後年度編列預算,115年及以後年度經費部分須俟政府該年度預算通過完成法定程序後始得動支。 3.依投標須知規定:投標廠商以銀?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狀、銀?書?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者,其押標?有效期,為114年4?20?(預定決標? 114年3?20?),若廠商延?報價有效期,則所繳納之押標?應?併延?之。 4.本招標案開標?因故停?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收件及開標時間順延?恢復上班當?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通知。 【招標文件購領】: 1.期限:114年02?13? ?114年02?19? 下午17:00?。 2.?式:電?領標,請?『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 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郵遞:請??考量郵遞時程於截標期限前,寄達「台中台中路郵局第25號信 箱」。 2.專?送達:截標期限前辦公時間內(上午九時?下午五時),送?本分署1樓總收文(臺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並領取廠商收執聯。 【其它】: 1.決標?式:以合於招標文件評選標準之最有利標為得標廠商(評選項?及評定?式詳最有利標評選 須知)。 2.本案?程企劃書所載?額不逾新臺幣:5,504萬1,940萬元。 3.檢舉信件請逕寄內政部政風處(臺北郵政8-82號信箱、電話:1996)、 本分署政風室(臺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3樓、電話:04-22188356、傳真:04-22188661)。 4.本?程接受疑義、異議單位:內政部國?管理署中區都市基礎?程分署、 電話(04)22243165、傳真(04)22188260地址:臺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備註】: 1.本工程產生之剩餘土石方回收料約2,853 m3不分土質依固定折價價值(100元/m3)按實價購。此項不因決標價比例調整變動單價,並於估驗時依已實做數量繳交當次價款。 2.本工程係分114年、115年及以後年度編列預算,115年及以後年度經費部分須俟政府該年度預算通過完成法定程序後始得動支。 3.依投標須知規定:投標廠商以銀?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狀、銀?書?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者,其押標?有效期,為114年4?20?(預定決標? 114年3?20?),若廠商延?報價有效期,則所繳納之押標?應?併延?之。 4.本招標案開標?因故停?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收件及開標時間順延?恢復上班當?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通知。 【招標文件購領】: 1.期限:114年02?13? ?114年02?19? 下午17:00?。 2.?式:電?領標,請?『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 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郵遞:請??考量郵遞時程於截標期限前,寄達「台中台中路郵局第25號信 箱」。 2.專?送達:截標期限前辦公時間內(上午九時?下午五時),送?本分署1樓總收文(臺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並領取廠商收執聯。 【其它】: 1.決標?式:以合於招標文件評選標準之最有利標為得標廠商(評選項?及評定?式詳最有利標評選 須知)。 2.本案?程企劃書所載?額不逾新臺幣:5,504萬1,940萬元。 3.檢舉信件請逕寄內政部政風處(臺北郵政8-82號信箱、電話:1996)、 本分署政風室(臺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3樓、電話:04-22188356、傳真:04-22188661)。 4.本?程接受疑義、異議單位:內政部國?管理署中區都市基礎?程分署、 電話(04)22243165、傳真(04)22188260地址:臺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