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002126
公佈日期 : 2025/03/21
採購單位 : 經濟部能源署
採購案號 : 114-C013
採購名稱 : 114年度「高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選址法制及民眾溝通推動計畫」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0380765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9,8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C013
採購名稱:114年度「高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選址法制及民眾溝通推動計畫」
採購類別:工程-環保醫療類
採購單位:經濟部能源署
機關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2號13樓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陳柏翰
連絡人電話:(02)27721370#6311
傳真號碼:(02)27316598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1/24
截止收件日期:2025/02/17
開標日期:2025/02/1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0,000,000 元
Email:phchen@moeaea.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3-1、合法登記或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若投標廠商為公立大專院校或機關,無法取得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者,應檢附可資證明文件) 3-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中華民 國最近1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1期或前1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1.學校及機關免附 2.投標廠商若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規定之第二類執行業務所得者,可提供負責人年度綜合所得申報資料(所得資料須含投標廠商之執行業務所得)及負責人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代之) 3-3、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學校及機關免附)
附加說明 :
收受本案計劃書及相關投標文件地點: (1)專人送達:應於投標截止期限前送達台北市復興北路2號12樓1202室經濟部能源署秘書室文書科。 (2)郵遞送達:應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快遞)送達台北市復興北路2號12樓1202室經濟部能源署秘書室文書科。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收受本案計劃書及相關投標文件地點: (1)專人送達:應於投標截止期限前送達台北市復興北路2號12樓1202室經濟部能源署秘書室文書科。 (2)郵遞送達:應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快遞)送達台北市復興北路2號12樓1202室經濟部能源署秘書室文書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