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001707
公佈日期 : 2025/03/20
採購單位 :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採購案號 : EN14033P026
採購名稱 : 淋浴間及儲存型流動廁所租賃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9059525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4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EN14033P026
採購名稱:淋浴間及儲存型流動廁所租賃
採購類別:租賃-設備或場地
採購單位: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機關地址:300新竹市北區中正路699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康先生
連絡人電話:(03)5334111#373411
傳真號碼:(03)535864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2/20
截止收件日期:2025/02/24
開標日期:2025/02/2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元
Email:purchase02@mail.mil.tw
廠商資格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資格由廠商於投標時聲明,機關於必要時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相關文件供查驗。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因受機關代碼限制,網頁提示為「國防部空軍司令部」者,均改為「空軍第二戰術戰鬥機聯隊」,相關疑義、異議及押標金抬頭均需書名「空軍第二戰術戰鬥機聯隊」並受理之。 二、電子領、投標網址:https://web.pcc.gov.tw。 三、本案禁用大陸地區產品,並禁止僱用大陸地區人士及非法外勞。 四、廠商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本案自公告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內,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於114年2月24日前以書面或傳真向本部申請釋疑。本部自收受疑義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內,將以書面答覆申請釋疑之廠商,必要時得公告之;若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由本部另行公告,並視需要延長等標期,惟不個別通知,均請各廠商於開標前應自行注意查詢本案招標有關資訊。 五、廠商對本案招標項目內容如有疑義,請依政府採購法以書面向本部申請釋疑或聲明異議,受理機關:空軍二戰術戰鬥機聯隊(承辦人:康先生;電話:03-5334111#373411,地址:新竹郵政90302號信箱,電子郵件(傳送後請賜電告知):purchase02@mail.mil.tw,傳真:03-5358646) 六、本案禁用大陸地區產品。 七、請於投標時標單內增附1.切結書(一)及2.附錄二十二「禁用大陸地區、香港、澳門產製品切結書」(需填妥及用印)。 八、本案先行辦理招(開)標作業,符合採購法第52條決標原則之投標廠商,以保留方式辦理,俟預算奉核後始得辦理決標及後續簽約事宜;若預算未奉核定,則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1項7款規定不予決標(投標廠商報價單有效期應至本案宣布決標日止);投標廠商押標金繳納方式若涉有效期限時(如以銀行、保險公司連帶保證書或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代替押標金繳交者),其有效期應較招標文件規定之開標時間長60日曆天,本聯隊並得視需要請廠商延長押標金有效期。另本案預算獲得後即逕行簽核決標,得不另召開決標會議及製作決標紀錄;若預算遭刪除即逕行簽核廢標,得不另召開廢標會議及製作廢標紀錄,並以機關首長或授權人核定日期為決(廢)標日期。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因受機關代碼限制,網頁提示為「國防部空軍司令部」者,均改為「空軍第二戰術戰鬥機聯隊」,相關疑義、異議及押標金抬頭均需書名「空軍第二戰術戰鬥機聯隊」並受理之。 二、電子領、投標網址:https://web.pcc.gov.tw。 三、本案禁用大陸地區產品,並禁止僱用大陸地區人士及非法外勞。 四、廠商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本案自公告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內,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於114年2月24日前以書面或傳真向本部申請釋疑。本部自收受疑義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內,將以書面答覆申請釋疑之廠商,必要時得公告之;若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由本部另行公告,並視需要延長等標期,惟不個別通知,均請各廠商於開標前應自行注意查詢本案招標有關資訊。 五、廠商對本案招標項目內容如有疑義,請依政府採購法以書面向本部申請釋疑或聲明異議,受理機關:空軍二戰術戰鬥機聯隊(承辦人:康先生;電話:03-5334111#373411,地址:新竹郵政90302號信箱,電子郵件(傳送後請賜電告知):purchase02@mail.mil.tw,傳真:03-5358646) 六、本案禁用大陸地區產品。 七、請於投標時標單內增附1.切結書(一)及2.附錄二十二「禁用大陸地區、香港、澳門產製品切結書」(需填妥及用印)。 八、本案先行辦理招(開)標作業,符合採購法第52條決標原則之投標廠商,以保留方式辦理,俟預算奉核後始得辦理決標及後續簽約事宜;若預算未奉核定,則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1項7款規定不予決標(投標廠商報價單有效期應至本案宣布決標日止);投標廠商押標金繳納方式若涉有效期限時(如以銀行、保險公司連帶保證書或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代替押標金繳交者),其有效期應較招標文件規定之開標時間長60日曆天,本聯隊並得視需要請廠商延長押標金有效期。另本案預算獲得後即逕行簽核決標,得不另召開決標會議及製作決標紀錄;若預算遭刪除即逕行簽核廢標,得不另召開廢標會議及製作廢標紀錄,並以機關首長或授權人核定日期為決(廢)標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