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001626
公佈日期 : 2025/03/19
採購單位 : 雲林縣莿桐鄉公所
採購案號 : 114C008
採購名稱 : 雲林縣莿桐鄉長青食堂中央廚房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P120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602,804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C008
採購名稱:雲林縣莿桐鄉長青食堂中央廚房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雲林縣莿桐鄉公所
機關地址:647雲林縣莿桐鄉和平路53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採購單位-財行課文雅音/業務單位-工務課林永傑
連絡人電話:(05)5844661#195/234
傳真號碼:(05)585046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1/24
截止收件日期:2025/02/08
開標日期:2025/02/1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622,731 元
Email:yl590010023@mail.yunlin.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建築師事務所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 1.建築師開業證書。 2.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3.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三、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請詳如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業務聯絡人:工務課林永傑,聯絡電話:05-5844661#234。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所財行課,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所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招標文件陳列於本所財行課,免費公開閱覽。 五、(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投標廠商若委由代理人(委任人)出席開標現場,攜帶非投標文件上所使用之公司及負責人印章時,則應完整填寫委託代理授權書及備妥代理人(委任人)身分證件以供查證。 (2)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無押標金者不適用。 (3)公開取得企劃書者,開標時僅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之廠商,方能進入評審階段。 (4)本次招標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第一次公告結果,若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改採限制性招標。 (5)【評審時間及地點】本所另行通知。 六、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訂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 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七、委託規劃設計監造勞務酬金以底價總額(扣除包商管理費、利稅、保險費)計算報酬率百分比,若廠商報價格式未符合規定時,即由本所逕予換算報價。 八、本案工程總經費為新台幣9,000,000元整。預估建造費用約為新台幣6,813,000元整。其服務費用之計算採建照費用百分比法,各級建造費用之服務費率百分比上限如下:(1)500萬元以下部分: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9.3% (2)500萬元-1000萬元部分: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8.7%。 九、本案發包預算金額新台幣622,731元整,係依前條百分比上限值統一打拾點零折訂定。 十、廠商標價不得高於預算統一折扣值拾點零折,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十一、決標後依決標折扣數換算成各級距服務費率百分比後訂定契約。 十二、投標廠商須於服務建議書中明確載明或標示本案投標之統一折扣值,以供甲方簽請首長訂定底價,若僅標示服務經費未標示統一折扣值,屆時將以「服務經費」依比例換算成對應之統一折扣值並據以辦理議價手續。 十三、本案擬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採公開徵求廠商提供企劃書,取最有利標精神符合需要者依序辦理議價。 十四、本案如有貪污或偷工減料等不法情事,請撥打本所政風室受理檢舉專線:05-5844661轉271及電子檢舉信箱yl590010070@mail.yunlin.gov.tw。 十五、請投標廠商於本招標案等標期間留意並自行檢視有無更正公告,並以最新更正資料為準。 十六、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十七、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復。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業務聯絡人:工務課林永傑,聯絡電話:05-5844661#234。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所財行課,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所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招標文件陳列於本所財行課,免費公開閱覽。 五、(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投標廠商若委由代理人(委任人)出席開標現場,攜帶非投標文件上所使用之公司及負責人印章時,則應完整填寫委託代理授權書及備妥代理人(委任人)身分證件以供查證。 (2)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無押標金者不適用。 (3)公開取得企劃書者,開標時僅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之廠商,方能進入評審階段。 (4)本次招標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第一次公告結果,若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改採限制性招標。 (5)【評審時間及地點】本所另行通知。 六、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訂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 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七、委託規劃設計監造勞務酬金以底價總額(扣除包商管理費、利稅、保險費)計算報酬率百分比,若廠商報價格式未符合規定時,即由本所逕予換算報價。 八、本案工程總經費為新台幣9,000,000元整。預估建造費用約為新台幣6,813,000元整。其服務費用之計算採建照費用百分比法,各級建造費用之服務費率百分比上限如下:(1)500萬元以下部分: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9.3% (2)500萬元-1000萬元部分: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8.7%。 九、本案發包預算金額新台幣622,731元整,係依前條百分比上限值統一打拾點零折訂定。 十、廠商標價不得高於預算統一折扣值拾點零折,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十一、決標後依決標折扣數換算成各級距服務費率百分比後訂定契約。 十二、投標廠商須於服務建議書中明確載明或標示本案投標之統一折扣值,以供甲方簽請首長訂定底價,若僅標示服務經費未標示統一折扣值,屆時將以「服務經費」依比例換算成對應之統一折扣值並據以辦理議價手續。 十三、本案擬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採公開徵求廠商提供企劃書,取最有利標精神符合需要者依序辦理議價。 十四、本案如有貪污或偷工減料等不法情事,請撥打本所政風室受理檢舉專線:05-5844661轉271及電子檢舉信箱yl590010070@mail.yunlin.gov.tw。 十五、請投標廠商於本招標案等標期間留意並自行檢視有無更正公告,並以最新更正資料為準。 十六、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十七、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