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001345
公佈日期 : 2025/03/20
採購單位 : 基隆市文化觀光局
採購案號 : 114KL22S
採購名稱 : 基隆市和平島B考古遺址解說中心新建工程委託監造技術服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626212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KL22S
採購名稱:基隆市和平島B考古遺址解說中心新建工程委託監造技術服務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基隆市文化觀光局
機關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邱秉程先生
連絡人電話:(02)24224170#272
傳真號碼:(02)2428781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2/03
截止收件日期:2025/02/10
開標日期:2025/02/1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5,802,342 元
Email:henrytrek@mail.klcg.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基本資格:工程技術顧問公司(I101061)、技師事務所、建築師事務所及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性服務者。 (2)其他應附具之文件: A.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B.切結書1、切結書2 (正本)。 C.標單(正本)。 D.現場領標收據聯或電子領標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3)補充說明: A.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應另檢附【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技師執業執照】。 b.技師事務所應檢附【技師執業執照】。 c.建築師事務所應檢附【開業證書】。 B.廠商納稅之證明: a.營業稅證明: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 b.所得稅證明:本項適用於自然人。 c.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證明代之,惟應另提出【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文件之佐證資料】供本機關審查。 C.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應檢附【開標時仍屬有效之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b.技師事務所應檢附【開標時仍屬有效之技師公會會員證】。 c.建築師事務所應檢附【開標時仍屬有效之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D.服務建議書1式10份(裝入投標封套即可,無須個別密封)。
附加說明 :
1.投標廠商應確實瞭解採購標案內容,並詳閱投標須知及相關招標文件後投標。 2.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專人購領:請於每日辦公時間至本機關行政科【出納】(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2樓)繳交購標費用並取得繳費收據後領取招標文件。 (2)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由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詳電子領標作業說明。 3.其他公告事項: (1)廠商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4年1月22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截止投標前1日。 (2)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若因颱風等災變或其他原因而 該日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次一辦公日 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時間由機關另行通知。 (3)投標文件審查、評選、議價及決標: A.資格審查(詳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 B.評選會議於資格審查後擇期召開,另行通知資格審查合格之廠商參加評選。C.投標廠商之資格文件未經前段程序審查合格者,即不予進入下一審查程序。資格審查合格後,依序辦理評選、議價及決標;但本機關得依各階段審查之時間及情事變化或特殊事由,於現場宣布擇期或延後辦理下一階段之作業。 (4)本採購標案有採電子領標方式辦理,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 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 權益。 4.更正事項說明: (1)招標文件清單、外標封、投標須知、需求書(補充說明預計工期、總工程金額及設置兩位品管人員之理由)內容更正及加附第一期工程之空白標單。 (2)廠商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4年2月4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114年2月6日下午5時前。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投標廠商應確實瞭解採購標案內容,並詳閱投標須知及相關招標文件後投標。 2.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專人購領:請於每日辦公時間至本機關行政科【出納】(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2樓)繳交購標費用並取得繳費收據後領取招標文件。 (2)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由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詳電子領標作業說明。 3.其他公告事項: (1)廠商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4年1月22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截止投標前1日。 (2)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若因颱風等災變或其他原因而 該日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次一辦公日 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時間由機關另行通知。 (3)投標文件審查、評選、議價及決標: A.資格審查(詳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 B.評選會議於資格審查後擇期召開,另行通知資格審查合格之廠商參加評選。C.投標廠商之資格文件未經前段程序審查合格者,即不予進入下一審查程序。資格審查合格後,依序辦理評選、議價及決標;但本機關得依各階段審查之時間及情事變化或特殊事由,於現場宣布擇期或延後辦理下一階段之作業。 (4)本採購標案有採電子領標方式辦理,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 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 權益。 4.更正事項說明: (1)招標文件清單、外標封、投標須知、需求書(補充說明預計工期、總工程金額及設置兩位品管人員之理由)內容更正及加附第一期工程之空白標單。 (2)廠商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4年2月4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114年2月6日下午5時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