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001267
公佈日期 : 2025/03/20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通信處
採購案號 : 5451370311
採購名稱 : 電力通信處114年度零星通信設備積點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647899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9,618,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5451370311
採購名稱:電力通信處114年度零星通信設備積點工程
採購類別:採購-水電類
採購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通信處
機關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6樓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賴虹伊
連絡人電話:(02)23667660
傳真號碼:(02)23658907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2/14
截止收件日期:2025/02/24
開標日期:2025/02/2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9,891,000 元
Email:u776397@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乙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或電信工程業(E701010)
附加說明 :
1.本案履約地點:台灣本島各地 2.上述金額均含營業稅。 3.本案預算金額9,891,000元(含稅),投標廠商標價(含營業稅)超過預算金額(含營業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領標期間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時間止,請上網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領標文件電子檔。 5.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請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6.契約期限內交辦之工程,應繼續施工至完工為止,在此期間契約仍繼續有效,如逾交辦期限三十日尚未完成之工程,機關得收回自營或另行發包施工,並依「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採購承攬契約」(以下簡稱承攬契約)第十八條、第二十四條規定辦理。(詳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通信處零星通信設備工程積點發包要點,五、契約期限) 7.契約期限屆滿前一個月,交辦總工程費未達契約總價百分之八十時,廠商得提出書面之申請,經雙方同意後展延契約三個月,惟以一次為限,展延期限屆滿時不論交辦總工程費是否已達契約總價百分之八十,應即停止交辦。(詳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通信處零星通信設備工程積點發包要點,五、契約期限) 8.開標時間:114年2月25日上午10時30分,參加價格標開標時,請攜帶公司及負責人印章,如由代理人或授權代表出席應攜帶代理人證明或授權書。 9.電力通信處檢舉電話:02-23667370、傳真:02-23658907。 10.疑義、異議受理單位:電力通信處電話:02-23667660,傳真 :02-23658907,地址:臺北市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6樓。規範疑義受理部門:工程組 電話:02-23667595。 11.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因颱風或突發事故而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 12.本案不含營業稅之金額為:採購金額9,420,000元及預算金額9,420,000元。 13.已依據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辦理,第2次公告不受投標廠商家數之限制。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本案履約地點:台灣本島各地 2.上述金額均含營業稅。 3.本案預算金額9,891,000元(含稅),投標廠商標價(含營業稅)超過預算金額(含營業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領標期間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時間止,請上網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領標文件電子檔。 5.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請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6.契約期限內交辦之工程,應繼續施工至完工為止,在此期間契約仍繼續有效,如逾交辦期限三十日尚未完成之工程,機關得收回自營或另行發包施工,並依「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採購承攬契約」(以下簡稱承攬契約)第十八條、第二十四條規定辦理。(詳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通信處零星通信設備工程積點發包要點,五、契約期限) 7.契約期限屆滿前一個月,交辦總工程費未達契約總價百分之八十時,廠商得提出書面之申請,經雙方同意後展延契約三個月,惟以一次為限,展延期限屆滿時不論交辦總工程費是否已達契約總價百分之八十,應即停止交辦。(詳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通信處零星通信設備工程積點發包要點,五、契約期限) 8.開標時間:114年2月25日上午10時30分,參加價格標開標時,請攜帶公司及負責人印章,如由代理人或授權代表出席應攜帶代理人證明或授權書。 9.電力通信處檢舉電話:02-23667370、傳真:02-23658907。 10.疑義、異議受理單位:電力通信處電話:02-23667660,傳真 :02-23658907,地址:臺北市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6樓。規範疑義受理部門:工程組 電話:02-23667595。 11.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因颱風或突發事故而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 12.本案不含營業稅之金額為:採購金額9,420,000元及預算金額9,420,000元。 13.已依據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辦理,第2次公告不受投標廠商家數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