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000892
公佈日期 : 2025/03/20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採購案號 : 114S030
採購名稱 : 114年度關渡自然公園水磨坑溪人工濕地操作維護計畫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321517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408,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S030
採購名稱:114年度關渡自然公園水磨坑溪人工濕地操作維護計畫
採購類別:工程-環保醫療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本局水質科高詩婷及秘書室張恩寧
連絡人電話:(02)27208889#7262/7212
傳真號碼:(02)2759799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2/05
截止收件日期:2025/02/17
開標日期:2025/02/1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412,282 元
Email:u17975@gov.taipei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國內廠商: (1)專業技師事務所 a.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工程、水利工程、環境工程。 b.技師公會會員證。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工程、水利工程、環境工程。 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3)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a.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b.章程:辦理土木、水利、濕地保育、環境教育或環境工程相關工作。 (4)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製造業(C大類)、營造及工程業(E大類)、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I大類)、文化、運動、休閒 及其他服務業(J大類)等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機關、授權機構核發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者。 (5)餘詳投標須知第貳節、13點及資格審查表。
附加說明 :
【廠商應附證明文件摘要】 1.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納稅證明資料、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2.需提服務建議書10份(正本1份、副本9份)。 3.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廠商投標階段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4.餘詳投標須知第貳節第13點及資格審查表。 【其他】 1.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投標廠商應提出1式10份計畫服務建議書(正本1份、副本9份)參加,資格審查後由本局訂定時間通知資格符合廠商參與評選。 2.非複數決標、準用最有利標、不限中小企業參與、無給付預付款、不辦理初驗、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3.履約期限:自114年3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4.無履約保證金。 5.無保固保證金。 6.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7.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2月10日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14年2月12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8.後續將依契約約定辦理驗收。 9.本局檢舉受理單位: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7樓。 10.其他請詳閱招標文件。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廠商應附證明文件摘要】 1.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納稅證明資料、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2.需提服務建議書10份(正本1份、副本9份)。 3.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廠商投標階段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4.餘詳投標須知第貳節第13點及資格審查表。 【其他】 1.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投標廠商應提出1式10份計畫服務建議書(正本1份、副本9份)參加,資格審查後由本局訂定時間通知資格符合廠商參與評選。 2.非複數決標、準用最有利標、不限中小企業參與、無給付預付款、不辦理初驗、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3.履約期限:自114年3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4.無履約保證金。 5.無保固保證金。 6.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7.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2月10日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14年2月12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8.後續將依契約約定辦理驗收。 9.本局檢舉受理單位: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7樓。 10.其他請詳閱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