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000864
公佈日期 : 2025/03/20
採購單位 : 國立中興大學
採購案號 : 113WF039
採購名稱 : 南投校區籌備處成果展示互動中心室內裝修及戶外景觀改善等3件統包工程委託監造服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771947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3WF039
採購名稱:南投校區籌備處成果展示互動中心室內裝修及戶外景觀改善等3件統包工程委託監造服務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國立中興大學
機關地址:402臺中市南區興大路145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陳東裕
連絡人電話:(04)22870870#25
傳真號碼:(04)2285086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2/14
截止收件日期:2025/02/24
開標日期:2025/02/2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950,000 元
Email:cti54200@dragon.nchu.edu.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基本資格: 1. 符合「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三條規定依法設立營業項目及代碼為「I101061」之工程技術顧問業或土木、結構技師等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具備承辦本委託案所需專業工程及技術經驗,且未受主管機關停業處分仍在案者。 2. 符合「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三條規定依法設立廠商之建築師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具備承辦本委託案所需專業工程及技術經驗,且未受主管機關停業處分仍在案者。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應附具之文件: 1. 應檢附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2. 納稅證明文件影本,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 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非屬公司、行號者免附)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4. 開業證書影本。(建築師事務所應提出) 5. 專業技師證書或建築師證書影本。 6. 投標廠商聲明書。 7. 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8. 投標切結書。 9. 電子領標憑證(未提出者得當場說明)。 10. 標單。 11. 服務建議書(1式8份)。 12. 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 13. 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應附具之文件: 1. 應檢附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2. 納稅證明文件影本,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 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非屬公司、行號者免附)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4. 開業證書影本。(建築師事務所應提出) 5. 專業技師證書或建築師證書影本。 6. 投標廠商聲明書。 7. 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8. 投標切結書。 9. 電子領標憑證(未提出者得當場說明)。 10. 標單。 11. 服務建議書(1式8份)。 12. 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 13. 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