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000470
公佈日期 : 2025/03/19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採購案號 : 1140101C0004
採購名稱 : 114年度寬度8公尺以下道路更新、附屬設施改善及鄰里道路天然災害搶修工程開口契約(第1-6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471633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55,721,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0101C0004
採購名稱:114年度寬度8公尺以下道路更新、附屬設施改善及鄰里道路天然災害搶修工程開口契約(第1-6標)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南區3樓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蘇柏菁
連絡人電話:(02)27208889#1140
傳真號碼:(02)2725392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2/19
截止收件日期:2025/02/24
開標日期:2025/02/2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11,478,864 元
Email:poching@gov.taipei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E101011綜合營造業乙等(含以上) (應附證明文件請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
※本次招標第3次更正公告,說明如下: 一、更正招標文件內容詳「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標單(空白標單)、投標須知附錄附表(投標封套)。 三、「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之展延期限如上所述。 四、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五、廠商對招標文件變更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2月2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2月2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六、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展延至114年5月26日。 七、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4年2月14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本次招標第2次更正公告,說明如下: 一、更正招標文件內容詳「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標單(預算單價、空白標單)、投標須知附錄附表(投標封套)。 三、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變更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2月1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2月1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4年2月12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公告,說明如下: 一、本案為檢討並回應廠商疑義刻正重新研議調整招標文件,故暫延長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之展延期限如上所述。展延期限將屆前,請注意本案後續招標訊息。 二、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展延至114年5月21日。 三、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4年1月24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不得。 [公告底價]: A項新台幣46,721,000元整。 B項新台幣69,221,000元整。 C項新台幣64,721,000元整。 D項新台幣55,721,000元整。 E項新台幣64,721,000元整。 F項新台幣69,221,000元整。 [其他]:※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南區;承辦人員:孫尚文;電話:02-27208889轉8224)。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2月3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2月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114年5月14日。 ※請廠商注意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黏貼於標封(投標封套)外,或於開標後依代辦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本次招標第3次更正公告,說明如下: 一、更正招標文件內容詳「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標單(空白標單)、投標須知附錄附表(投標封套)。 三、「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之展延期限如上所述。 四、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五、廠商對招標文件變更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2月2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2月2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六、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展延至114年5月26日。 七、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4年2月14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本次招標第2次更正公告,說明如下: 一、更正招標文件內容詳「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標單(預算單價、空白標單)、投標須知附錄附表(投標封套)。 三、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變更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2月1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2月1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4年2月12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公告,說明如下: 一、本案為檢討並回應廠商疑義刻正重新研議調整招標文件,故暫延長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之展延期限如上所述。展延期限將屆前,請注意本案後續招標訊息。 二、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展延至114年5月21日。 三、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4年1月24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不得。 [公告底價]: A項新台幣46,721,000元整。 B項新台幣69,221,000元整。 C項新台幣64,721,000元整。 D項新台幣55,721,000元整。 E項新台幣64,721,000元整。 F項新台幣69,221,000元整。 [其他]:※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南區;承辦人員:孫尚文;電話:02-27208889轉8224)。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2月3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2月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114年5月14日。 ※請廠商注意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黏貼於標封(投標封套)外,或於開標後依代辦機關通知再行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