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000411
公佈日期 : 2025/03/19
採購單位 : 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H0P250061
採購名稱 : 114年度港勤工作服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243424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88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H0P250061
採購名稱:114年度港勤工作服
採購類別:採購-衣物穿著類
採購單位: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804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30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涂幼蕓/張蔚慈
連絡人電話:(07)5331199#1612
傳真號碼:(07)531020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3/05
截止收件日期:2025/03/12
開標日期:2025/03/1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276,488 元
Email:sweety8437@tipcmarine.com.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基本資格:營業項目有C306010成衣業或F104110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業或有關服裝類之製造加工及買賣業務。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附加說明 :
[契約第七條履約期限補充] 1.本契約履約期間自決標日次日起至114年11月30日止,或至廠商累計實作金額達契約價金給付上限為止,以先到者為準。(若累計餘額不足執行下一個案時,亦視為履約期限已屆滿);合約期限屆滿,未完成工作仍由原廠商依原合約價繼續承作未完成部份。 2.其他:每次下訂時與廠商議定履約交貨日期。 3.本契約所稱日(天)數,除已明定為日曆天或工作天者外,以日曆天計算。 4.廠商履約交貨之批數:每次個案訂購應一次交清至機關指定地點。 [附加說明] 1.電?領標及郵購2種?式。 2.郵購?式:限附郵局匯票(文件費?新台幣100元),受款?請註明「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並附書明回件地址、郵遞區號、內附回郵郵資,國內郵資180元(勿黏貼)?型信封1個寄?雄市??區蓬萊路30號本公司秘書科(請書明欲購領之投標購案名稱及案號否則無法受理,郵資不?或回址寫錯致無法寄達者??負責)。 【其它】 1.招標文件如有疑問,請電洽07-5331199#1512 船員科 張蔚慈 小姐。 2.投標廠商應檢附文件如下:押標金、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單價分析表、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及廠商納稅證明。 3.其他注意事項詳投標須知、招標規範、採購契約等招標文件。 4. 本案招標?式為公開招標,依採購法第18、19條辦理第2次公開招標公告,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 5.廠商代表參與本案開標、比價、減價及退還押標金等作業,應由負責人攜帶「廠商及負責人章」,或被授權人員攜帶「授權書、身分證明文件」到場。 6.提醒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 起停止使用,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7.本案採資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文件及價格文件請分別密封後,再以大封套合併裝封。所有內外封套外部皆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招標標的。 ※如本機關所在地高雄市停止上班,截止投標日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原定開標日順延至前開截止投標日之次一辦公日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如本機關所在地高雄市照常上班,其他地區停止上班,則如期辦理開標。 ※上開停止上班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為主。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契約第七條履約期限補充] 1.本契約履約期間自決標日次日起至114年11月30日止,或至廠商累計實作金額達契約價金給付上限為止,以先到者為準。(若累計餘額不足執行下一個案時,亦視為履約期限已屆滿);合約期限屆滿,未完成工作仍由原廠商依原合約價繼續承作未完成部份。 2.其他:每次下訂時與廠商議定履約交貨日期。 3.本契約所稱日(天)數,除已明定為日曆天或工作天者外,以日曆天計算。 4.廠商履約交貨之批數:每次個案訂購應一次交清至機關指定地點。 [附加說明] 1.電?領標及郵購2種?式。 2.郵購?式:限附郵局匯票(文件費?新台幣100元),受款?請註明「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並附書明回件地址、郵遞區號、內附回郵郵資,國內郵資180元(勿黏貼)?型信封1個寄?雄市??區蓬萊路30號本公司秘書科(請書明欲購領之投標購案名稱及案號否則無法受理,郵資不?或回址寫錯致無法寄達者??負責)。 【其它】 1.招標文件如有疑問,請電洽07-5331199#1512 船員科 張蔚慈 小姐。 2.投標廠商應檢附文件如下:押標金、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單價分析表、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及廠商納稅證明。 3.其他注意事項詳投標須知、招標規範、採購契約等招標文件。 4. 本案招標?式為公開招標,依採購法第18、19條辦理第2次公開招標公告,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 5.廠商代表參與本案開標、比價、減價及退還押標金等作業,應由負責人攜帶「廠商及負責人章」,或被授權人員攜帶「授權書、身分證明文件」到場。 6.提醒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 起停止使用,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7.本案採資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文件及價格文件請分別密封後,再以大封套合併裝封。所有內外封套外部皆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招標標的。 ※如本機關所在地高雄市停止上班,截止投標日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原定開標日順延至前開截止投標日之次一辦公日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如本機關所在地高雄市照常上班,其他地區停止上班,則如期辦理開標。 ※上開停止上班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