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999983
公佈日期 : 2025/03/19
採購單位 :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C14B00040
採購名稱 : 新蘆線月台門PSC工作站重置採購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285555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6,503,4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C14B00040
採購名稱:新蘆線月台門PSC工作站重置採購
採購類別:採購-電腦類
採購單位: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2樓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系統處號誌廠號誌三場蔡文財
連絡人電話:(02)25505600#7334
傳真號碼:(02)2511897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3/03
截止收件日期:2025/03/10
開標日期:2025/03/1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6,661,000 元
Email:fion@metro.taipei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外國廠商:得參與採購。 (二)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合法設立登記之廠商。 (四)應檢附之登記或設立、納稅、信用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3月4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33李小姐,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無規格審查) (六)履約: 1詳細地點: 新蘆線共21車站(包含蘆洲站、三民高中站、徐匯中學站、三和國中站、三重國小站、大橋頭站、民權西路站、中山國小站、行天宮站、松江南京站、忠孝新生站、東門站、台北橋站、菜寮站、三重站、先嗇宮站、頭前庄站、新莊站、輔大站、丹鳳站、迴龍站)。 2本標的無給付預付款。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22組月台門PSC工作站(含螢幕、不斷電系統)。 2本案須俟臺北市議會審議相關年度預算,通過完成法定程序後始開始生效並付款,若該預算未通過致無法辦理採購,本機關得辦理解除契約,廠商除訂約所支出費用外不得請求賠償。 3本案主要部分為:月台門PSC工作站重置 ,依契約規定得標廠商應自行履約,不得經由其他廠商代為履行。 4為配合臺北市政府電子化核銷作業推動計畫,廠商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餘詳契約第5條。 5、履約期限:分3批交貨。第1批:決標次日起180日內,完成交貨項次1.1:5組工作站(含螢幕)及項次1.3:5臺UPS。第2批:(1)決標次日起算420日內,完成交貨項次1.1:工作站17組及項次1.3:不斷電系統17臺。(2)決標次日起算540日內,完成交貨項次2.1:軟體圖控設計(含2.1.1-2.1.5)。第3批:(1)決標次日起算840日內,完成交貨項次1.2:專用擴充板22組。(2)決標次日起算870日內,完成項次2.2:軟體整合設計(含2.2.1-2.2.6)。(3)於決標次日起算930日內完成項次3:工作站拆裝、測試和搬運22組及項次4:訓練1式。 (八) 本次修正契約第十三條,保固期為保固1年,屬重大改變,視為修正後第1次開標。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3月4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33李小姐,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無規格審查) (六)履約: 1詳細地點: 新蘆線共21車站(包含蘆洲站、三民高中站、徐匯中學站、三和國中站、三重國小站、大橋頭站、民權西路站、中山國小站、行天宮站、松江南京站、忠孝新生站、東門站、台北橋站、菜寮站、三重站、先嗇宮站、頭前庄站、新莊站、輔大站、丹鳳站、迴龍站)。 2本標的無給付預付款。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22組月台門PSC工作站(含螢幕、不斷電系統)。 2本案須俟臺北市議會審議相關年度預算,通過完成法定程序後始開始生效並付款,若該預算未通過致無法辦理採購,本機關得辦理解除契約,廠商除訂約所支出費用外不得請求賠償。 3本案主要部分為:月台門PSC工作站重置 ,依契約規定得標廠商應自行履約,不得經由其他廠商代為履行。 4為配合臺北市政府電子化核銷作業推動計畫,廠商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餘詳契約第5條。 5、履約期限:分3批交貨。第1批:決標次日起180日內,完成交貨項次1.1:5組工作站(含螢幕)及項次1.3:5臺UPS。第2批:(1)決標次日起算420日內,完成交貨項次1.1:工作站17組及項次1.3:不斷電系統17臺。(2)決標次日起算540日內,完成交貨項次2.1:軟體圖控設計(含2.1.1-2.1.5)。第3批:(1)決標次日起算840日內,完成交貨項次1.2:專用擴充板22組。(2)決標次日起算870日內,完成項次2.2:軟體整合設計(含2.2.1-2.2.6)。(3)於決標次日起算930日內完成項次3:工作站拆裝、測試和搬運22組及項次4:訓練1式。 (八) 本次修正契約第十三條,保固期為保固1年,屬重大改變,視為修正後第1次開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