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999550
公佈日期 : 2025/03/21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區營業處
採購案號 : 1021470002
採購名稱 : 台北市區營業處114年乙工區配電管路及零星外線綜合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397520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68,008,679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021470002
採購名稱:台北市區營業處114年乙工區配電管路及零星外線綜合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能源開發類
採購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四段75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蕭文珮
連絡人電話:(02)23788111#5024
傳真號碼:(02)8733339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2/08
截止收件日期:2025/03/10
開標日期:2025/03/1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70,000,000 元
Email:u534281@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一般規定: (一) 本工程僅接受我國及與我國已簽署WTO 政府採購協定(GPA)或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之締約國廠商參與投標。 (二) 本工程不接受中國大陸地區(含澳門地區)之廠商參與投標。 (三) … 二、基本資格: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國內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2.外國投標廠商 (二)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國內投標廠商 2.外國投標廠商 (三) 廠商信用之證明 1.國內投標廠商須提出下列信用證明 2.外國投標廠商須自以下兩項信用證明中,自行擇一提出文件 ※上述資格規定,詳「工程採購投標須知補充規定」附註七-4
附加說明 :
1.預算金額含加值型營業稅。 2.標函應於規定截標時間前寄達,逾期無效。專人送達應於截標前,上班時間內送達本處文書課收發。 3.截標收件日或開標日如逢颱風假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上班日同一時間舉行。 4.決標方式: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 5.投標廠商標價應含加值型營業稅,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6.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投標廠商,視同放棄優、比減價格之權利。 7.投標時投標廠商請務必確實檢附廠商法律責任切結書、廠商聲明書,無檢附或填寫不完整者為不合格標。 8.本採購案訂價依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第25及26條辦理。 9.提供「本工程地區以往主要供料材料實際施作數量統計表」作為投標廠商投標估價之參考。 10.物價指數調整要點之「特定個別項目指數、中分類項目指數及物價總指數之漲跌幅門檻修訂為2.5%」,履約階段亦應逐月核算物調款。 11.本工程工量估算以14個月為期,其年度最後一件分項工程交辦後,乙方須於交辦日後4個月內完成該年度工程竣工,合計總工期18個月。 12.本採購案之工程採購投標須知所列之工程預計開工日為113年12月30日,惟為配合「台北市區營業處113年南工區配電管路及零星外線綜合工程」工程執行情形,須依本公司台北市區營業處書面通知指定日開工。 13.投標廠商負責人得親自或授權人員參加本採購案有關會議,被授權人員參加會議簽署有關文件時應提出「出席代表授權書」。 14.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異議時,受理單位同招標機關。 15.本處政風貪瀆檢舉電話及電子郵箱:電話(02)2733-0132;電子郵箱:d10263@taipower.com.tw 16.未克親自前往本處領取押標金者,請填妥「退還押標金切結書」及檢附「回郵信封」,以利押標金之退還手續。 17.本工程詳細價目表僅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編碼規則修正工項名稱(即「項目及說明」)及單位,其材料規範、DCIS(或NDCIS)內建材料及招標文件內所述之材料名稱及單位仍保留沿用,請參閱「詳細價目表各工項對照表」。 18.本工程施工倘涉及屋頂作業,乙方及其分包廠商應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8條規定指派屋頂作業主管負責監督指揮施工並辦理相關安全措施。(詳本工程契約特訂條款補充說明) 19.其他詳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承攬契約及特訂條款等相關規定。 20.本工程例假日、休息日及其他應放假日之施工費用已考量於詳細價目表之施工積點單價內;另由甲方指定之假日施工,按特訂條款第八條付款第十六款規定核計工量,投標廠商應審慎評估成本,並將影響因素預估於報價成本內。 21.本案提供轄內(全區)一定期間已竣工案件之『配電外線工程附屬材料裝設積點工量及各項附材累計使用量統計表』,請投標廠商依其施工條件及影響因素等,審慎估算於架空線路工程附屬材料報價成本內。 22.本契約因應臺北市政府規定含有再生瀝青混凝土及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焚化再生粒料)等施工項目,請於開工前提供試驗報告。 23.本採購案不支付廠商預付款。 ※本次招標公告修改文件:1.(空白標單)詳細價目表。2.投標廠商聲明書。 ※本次招標公告修改內容:使用焚化再生粒料(底渣資源化產品) 15595公噸。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預算金額含加值型營業稅。 2.標函應於規定截標時間前寄達,逾期無效。專人送達應於截標前,上班時間內送達本處文書課收發。 3.截標收件日或開標日如逢颱風假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上班日同一時間舉行。 4.決標方式: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 5.投標廠商標價應含加值型營業稅,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6.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投標廠商,視同放棄優、比減價格之權利。 7.投標時投標廠商請務必確實檢附廠商法律責任切結書、廠商聲明書,無檢附或填寫不完整者為不合格標。 8.本採購案訂價依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第25及26條辦理。 9.提供「本工程地區以往主要供料材料實際施作數量統計表」作為投標廠商投標估價之參考。 10.物價指數調整要點之「特定個別項目指數、中分類項目指數及物價總指數之漲跌幅門檻修訂為2.5%」,履約階段亦應逐月核算物調款。 11.本工程工量估算以14個月為期,其年度最後一件分項工程交辦後,乙方須於交辦日後4個月內完成該年度工程竣工,合計總工期18個月。 12.本採購案之工程採購投標須知所列之工程預計開工日為113年12月30日,惟為配合「台北市區營業處113年南工區配電管路及零星外線綜合工程」工程執行情形,須依本公司台北市區營業處書面通知指定日開工。 13.投標廠商負責人得親自或授權人員參加本採購案有關會議,被授權人員參加會議簽署有關文件時應提出「出席代表授權書」。 14.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異議時,受理單位同招標機關。 15.本處政風貪瀆檢舉電話及電子郵箱:電話(02)2733-0132;電子郵箱:d10263@taipower.com.tw 16.未克親自前往本處領取押標金者,請填妥「退還押標金切結書」及檢附「回郵信封」,以利押標金之退還手續。 17.本工程詳細價目表僅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編碼規則修正工項名稱(即「項目及說明」)及單位,其材料規範、DCIS(或NDCIS)內建材料及招標文件內所述之材料名稱及單位仍保留沿用,請參閱「詳細價目表各工項對照表」。 18.本工程施工倘涉及屋頂作業,乙方及其分包廠商應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8條規定指派屋頂作業主管負責監督指揮施工並辦理相關安全措施。(詳本工程契約特訂條款補充說明) 19.其他詳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承攬契約及特訂條款等相關規定。 20.本工程例假日、休息日及其他應放假日之施工費用已考量於詳細價目表之施工積點單價內;另由甲方指定之假日施工,按特訂條款第八條付款第十六款規定核計工量,投標廠商應審慎評估成本,並將影響因素預估於報價成本內。 21.本案提供轄內(全區)一定期間已竣工案件之『配電外線工程附屬材料裝設積點工量及各項附材累計使用量統計表』,請投標廠商依其施工條件及影響因素等,審慎估算於架空線路工程附屬材料報價成本內。 22.本契約因應臺北市政府規定含有再生瀝青混凝土及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焚化再生粒料)等施工項目,請於開工前提供試驗報告。 23.本採購案不支付廠商預付款。 ※本次招標公告修改文件:1.(空白標單)詳細價目表。2.投標廠商聲明書。 ※本次招標公告修改內容:使用焚化再生粒料(底渣資源化產品) 15595公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