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999190
公佈日期 : 2025/03/14
採購單位 : 花蓮縣光復鄉公所
採購案號 : 114bo0226
採購名稱 : 114年花蓮縣光復鄉立圖書館補助購書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093803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25,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bo0226
採購名稱:114年花蓮縣光復鄉立圖書館補助購書採購案
採購類別:採購-印刷及出版品類
採購單位:花蓮縣光復鄉公所
機關地址:976花蓮縣光復鄉大華村中華路257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林洧岓
連絡人電話:(03)8702206#173
傳真號碼:(03)870025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3/07
截止收件日期:2025/03/11
開標日期:2025/03/1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00,000 元
Email:guangfu379@nt.guangfu.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未達公告?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之 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未達公告?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 標?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屬「未達公告?額但逾公告?額?分之?」之採購,依政府採 購法第49條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 定,應公開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報價或企劃書,擇符合需要者辦理 比價或議價。本案第1次公告,經??核准如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原住? 廠商報價單將改採限制性招標。 (?)本採購案決標原則以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於公告或招 標文件中訂明開標時間地點,並於開標後當場審查,逕?辦理決標;若 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報價或企劃書者,依同辦法第3條規定, 改採限制性招標。得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如遇議價以3次為限。 (三)原住?族?作權保障法第11條規定:「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 公營事業機構,辦理位於原住?地區未達政府採購法公告?額之採購, 應由原住?個?、機構、法?或團體承包。但原住?個?、機構、法? 或團體無法承包者,不在此限。」另本案為「未達公告?額但逾公告? 額?分之?」之採購,將優先決標予原住?廠商;如無原住?廠商投 標、無原住?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廠商之標價經洽減仍超過底價 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廠商情形,則於做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 商辦理擇符合需要者進?比價或議價。 (四)採電?領標者應將電?憑據書?明細?併裝入證件封套內投遞,以 利本所查驗。 (五)本案開標不另?通知,開標時如遇有議減價情形?廠商未到場者視 同放棄;如投標廠商均未到場者,再通知擇期另為辦理議減價。 (六)各投標廠商對本招標檔案內容如有疑義,應以書?向本所請求釋 疑,逾限期者不予受理。(請求釋疑期限:?公告?或邀標?起等標期 之四分之?,其尾數不?1?者,以1?計。)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未達公告?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之 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未達公告?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 標?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屬「未達公告?額但逾公告?額?分之?」之採購,依政府採 購法第49條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 定,應公開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報價或企劃書,擇符合需要者辦理 比價或議價。本案第1次公告,經??核准如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原住? 廠商報價單將改採限制性招標。 (?)本採購案決標原則以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於公告或招 標文件中訂明開標時間地點,並於開標後當場審查,逕?辦理決標;若 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報價或企劃書者,依同辦法第3條規定, 改採限制性招標。得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如遇議價以3次為限。 (三)原住?族?作權保障法第11條規定:「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 公營事業機構,辦理位於原住?地區未達政府採購法公告?額之採購, 應由原住?個?、機構、法?或團體承包。但原住?個?、機構、法? 或團體無法承包者,不在此限。」另本案為「未達公告?額但逾公告? 額?分之?」之採購,將優先決標予原住?廠商;如無原住?廠商投 標、無原住?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廠商之標價經洽減仍超過底價 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廠商情形,則於做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 商辦理擇符合需要者進?比價或議價。 (四)採電?領標者應將電?憑據書?明細?併裝入證件封套內投遞,以 利本所查驗。 (五)本案開標不另?通知,開標時如遇有議減價情形?廠商未到場者視 同放棄;如投標廠商均未到場者,再通知擇期另為辦理議減價。 (六)各投標廠商對本招標檔案內容如有疑義,應以書?向本所請求釋 疑,逾限期者不予受理。(請求釋疑期限:?公告?或邀標?起等標期 之四分之?,其尾數不?1?者,以1?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