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998994
公佈日期 : 2025/03/17
採購單位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DEA1300006
採購名稱 : 加油站行動(條碼)支付收單業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353885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DEA1300006
採購名稱:加油站行動(條碼)支付收單業務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楊欣茹
連絡人電話:(02)87258311
傳真號碼:(02)8789903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4/11/21
截止收件日期:2024/12/18
開標日期:2024/12/1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96,800,000 元
Email:632554@cpc.com.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以下三者擇一 (1.)營業項目登記為電子支付業(營業代碼HZ06011)須併出具主管機關核准營業執照。 (2.)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得兼營電子支付業務之業者,須併出具主管機關核准營業執照。 (3.)國內合法設立登記之第三方支付服務業(營業代碼I301040),須併出具第三方銀行證明代理收付款項之金額將全數交付信託或取得該銀行十足之履約保證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
附加說明 :
1.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1.)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2.)本案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上開業務範疇及陸資資訊服務業清單公開於經濟部投資審議司網站https://dir.moea.gov.tw/chinese/index.jsp);並須檢附國安(含資安)切結書(詳投標須知附件20)供審。 (3.)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應繳交之證明文件:並須檢附切結書(涉及國家安全採購)(詳投標須知附件20)供審。 2.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具有相當財力者:廠商應檢附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新臺幣4,968萬元(含)之相關證明文件。 3.履約地點:本公司契約期間內所有(含契約生效後增加)之自營加油站及其他指定之場所。 4.履約期限:自本公司通知廠商契約起始日起,有效期限5年屆滿。所有得標廠商共同累計執行價金達本案契約總額時結束契約,為管理與實際契約執行上考量,本公司得於所有得標廠商共同累計執行價金達本案契約總額之95%(含)以上時,通知廠商提前結束契約。 5.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6.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7.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政風單位 電話:(02)8725-8478,傳真號碼:(02)87899007 檢舉信箱:臺北信義郵局第128-36號信箱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1.)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2.)本案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上開業務範疇及陸資資訊服務業清單公開於經濟部投資審議司網站https://dir.moea.gov.tw/chinese/index.jsp);並須檢附國安(含資安)切結書(詳投標須知附件20)供審。 (3.)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應繳交之證明文件:並須檢附切結書(涉及國家安全採購)(詳投標須知附件20)供審。 2.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具有相當財力者:廠商應檢附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新臺幣4,968萬元(含)之相關證明文件。 3.履約地點:本公司契約期間內所有(含契約生效後增加)之自營加油站及其他指定之場所。 4.履約期限:自本公司通知廠商契約起始日起,有效期限5年屆滿。所有得標廠商共同累計執行價金達本案契約總額時結束契約,為管理與實際契約執行上考量,本公司得於所有得標廠商共同累計執行價金達本案契約總額之95%(含)以上時,通知廠商提前結束契約。 5.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6.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7.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政風單位 電話:(02)8725-8478,傳真號碼:(02)87899007 檢舉信箱:臺北信義郵局第128-36號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