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4998674
公佈日期 : 2025/03/17
採購單位 :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B13A06293
採購名稱 : 網路設備維護工作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485782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B13A06293
採購名稱:網路設備維護工作
採購類別:採購-電腦類
採購單位: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2樓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數位發展處系統維運中心網路組 黃昭揚
連絡人電話:(02)25363001#8154
傳真號碼:(02)2511897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02/06
截止收件日期:2025/02/12
開標日期:2025/02/1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4,000,000 元
Email:e24286@metro.taipei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外國廠商:得參與採購 (二)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合法設立登記之廠商。 (四)應檢附之登記或設立、納稅、信用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2月7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147湯先生,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含評選作業)。 (六)履約: 1詳細地點:機關捷運行政大樓、交九行控大樓、所屬各機廠、捷運車站、地下街、捷運變電站、貓空纜車各場站、臺北小巨蛋、臺北市立兒童新樂園及其它機關指定之地點。 2本標的無給付預付款。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本案主要包含故障維護作業、定期保養作業、網路效能監控服務、12芯光纖佈設作業、網點佈設作業、beacon電池更換作業、beacon移設作業等部分,工作期限:24個月,各作業期數說明如下: A.故障維護作業:自開工之日起計算,每1個月為1期,未滿1個月,依施作天數比例給付。維護服務時間每週7日每日24小時,維修標的物範圍含伺服器(含其週邊設備)、網路設備及機房設備。 B.定期保養作業(伺服器及機房設備) :自開工日起,以每6個月為1期,每期 實施1次,共計4期。 C. 網路效能監控服務:自開工日起,每1個月為1期,共計24期,未滿1個月,依施作天數比例給付,監控服務時間每週7日每日24小時。 D.12芯光纖佈設作業2,000公尺、網點佈設作業10,000公尺、beacon電池更換作業1,263式、beacon移設作業20顆。 2為配合臺北市政府電子化核銷作業推動計畫,廠商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餘詳契約第5條。 3本案採【固定費用(新台幣14,000,000元整)】給付,投標廠商免備投標書。(八)本案本次修正內容如下: 1.配合市府函轉工程會修正「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八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故抽換「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八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電子檔,其餘不變。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2月7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147湯先生,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含評選作業)。 (六)履約: 1詳細地點:機關捷運行政大樓、交九行控大樓、所屬各機廠、捷運車站、地下街、捷運變電站、貓空纜車各場站、臺北小巨蛋、臺北市立兒童新樂園及其它機關指定之地點。 2本標的無給付預付款。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本案主要包含故障維護作業、定期保養作業、網路效能監控服務、12芯光纖佈設作業、網點佈設作業、beacon電池更換作業、beacon移設作業等部分,工作期限:24個月,各作業期數說明如下: A.故障維護作業:自開工之日起計算,每1個月為1期,未滿1個月,依施作天數比例給付。維護服務時間每週7日每日24小時,維修標的物範圍含伺服器(含其週邊設備)、網路設備及機房設備。 B.定期保養作業(伺服器及機房設備) :自開工日起,以每6個月為1期,每期 實施1次,共計4期。 C. 網路效能監控服務:自開工日起,每1個月為1期,共計24期,未滿1個月,依施作天數比例給付,監控服務時間每週7日每日24小時。 D.12芯光纖佈設作業2,000公尺、網點佈設作業10,000公尺、beacon電池更換作業1,263式、beacon移設作業20顆。 2為配合臺北市政府電子化核銷作業推動計畫,廠商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餘詳契約第5條。 3本案採【固定費用(新台幣14,000,000元整)】給付,投標廠商免備投標書。(八)本案本次修正內容如下: 1.配合市府函轉工程會修正「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八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故抽換「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八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電子檔,其餘不變。